兰陵没有想到,第一天前来投靠的流亡者中,竟然还有冈陀这样的高手,十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十星级大魔武士,距离魔武宗师仅仅只有半步之遥。
此人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曾经是一个近人族部落的最高狩猎长,手下有上千士兵。
如今兰陵的炎魔部落中,有两个魔武宗师级人物。
索魔是巅峰级的魔武宗师,多铎是四星级魔武宗师。多隆和冈陀一样,都是顶级的大魔武士。
目前整个炎魔部落,兰陵担任酋长,索魔为大长老,多铎为二长老。
从奇美拉部落哪里打劫来了近两千匹战马,可以组建一千名骑兵。
整个蛮荒虽然有很深山老林,但绝大部分的部落都建在开阔之地,比较适合骑兵作战。
兰陵找来多隆和刚陀。
“你们两人武功谁高一些?”兰陵问道。
多隆道:“单纯武力级别差不多,但是动起手来我多半会输。”
冈陀道:“我经验多些,多隆兄弟勇猛些。”
兰陵道:“多隆你在野马部落,是骑兵首领,掌管三千骑兵对吗?”
“对!”多隆道。
兰陵道:“冈陀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是部落的狩猎长,也算是骑兵首领,掌管一千骑对吗?”
刚陀道:“是一千人,没有一千骑,我们部落小,没有那么多骑兵。”
兰陵道:“我们有两千匹战马,要组建一千骑兵,炎魔部落的第一个千夫长,我打算在你们两人挑选一个。”
冈陀一愕道:“我不合适,我刚来,我给多隆兄弟打下手。”
本来多隆还当仁不让的,觉得自己曾经统领过三千骑兵,而且也算是和炎魔部落同甘共苦几个月的。结果冈陀这么一说,反而让他不好意思了。
兰陵没有理会冈陀的话,甚至没有说什么在我这里公平公正,不讲究资历之类的话,直接了当道:“接下来,会有更多的人源源不断来投靠我们炎魔部落,我会给你们各五百骑兵,一个月时间操练,只有一个月!”
如果放在人类王国,想要从无到有操练出一支骑兵,一个月时间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这蛮荒世界,野马太多了,几乎各个会骑马。
而且这些流亡者,都是最强壮,最强悍的人才能从北部蛮荒逃出来,很多人之前就是骑兵,所以一个月时间尽管有些仓促。但只要人口基数够,挑选组建一支千人骑兵并不难。
“一个月后,你们两人率领五百骑兵进行比武,谁赢谁做这个千夫长。”兰陵道。
“怎么比武?比什么?”多隆问道。
“你们觉得,我们部落现在缺什么?”兰陵问道。
多隆道:“粮食,布匹!”
这两样确实很缺,因为粮食除了鱼之外,其余全部靠采集。而此时外面的各种淀粉类浆果,野粮食都还没有成熟。至于布匹,外面生长的野生亚麻倒是很多,但也还没有到收割的季节。
所以,这两样一直很缺。
冈陀道:“铁!”
兰陵道:“粮食,布匹,铁,这三样都很缺。但最缺的,还是铁!”
多隆不由得挠了挠头,刚才这一阵,他的见识算是输了。
兰陵道:“粮食不够,吃鱼,吃野菜也能饱肚子。布匹不够,可以用兽皮,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们杀死了两三万名敌人。他们的衣服扒下来,完全可以穿。至于兵器,我们也不缺,因为死的两三万敌人身上,什么兵器都有。我们缺铁,是因为我们连城门都没有!”
多隆又拍了自己脑袋一下,瞧自己蠢的。
因为没有足够的铁铸造城门,所以现在炎魔部落的城墙是封死的,是靠梯子爬上来的。长久以往,没有城门怎么行?
兰陵道:“而且,我们以后会急剧扩张,我们不仅需要兵器,还需要铠甲,需要重型攻城器械,这都需要铁。所以一个月后,我会带着你们去抢劫。去抢敌人的铁,粮食,布匹都抢,但主要是抢铁,尤其是奇美拉部落的铁矿场,我们志在必得。到时候,你们各自的五百骑兵,谁抢劫的东西多,谁杀的敌人多,谁就获胜,谁就是我的骑兵首领!”
“好!”多隆狂喜,这个比武带劲。
去抢劫,多爽啊!
而刚陀也面孔通红,显得非常激动,充满了干劲。
兰陵道:“那就这样定了,你们出去吧!”
“是!”
二人退了出去。
……
接下来,兰陵见的是前野马部落酋长多铎,现在则是炎魔部落的第二长老。
“酋长!”
多铎一丝不苟地行礼。
兰陵道:“多铎长老,接下来我们会面临一个急剧的扩张期,每天都会有许多的流亡者前来投靠。光吃鱼不行,还要吃肉,所以我想你带上几十名狂武士,另外你再挑选部落最强的弓箭手出去狩猎,猎杀足够的肉。”
多铎道:“是!”
多柠在边上忽然问道:“酋长,是光在我们炎魔部落狩猎,还是……”
兰陵道:“光在奇美拉部落和安卡拉部落的领地狩猎,遇到有摩擦,打得过就把他们杀光,打不过就跑来报信,我骑着狮鹫兽赶过去,把他们杀光!”
多铎振奋,道:“好!”
不知道为什么,多铎原本是酋长,现在要屈居人下,本来以为会尴尬难受,甚至憋屈。
没有想到,没那么回事,跟着兰陵办事,真的很过瘾。
……
多铎出去之后,近人族女子阿沫走了进来道:“拜见酋长!”
“现在我们部落中,有多少名女子?”兰陵问道。
“三百七十六名!”阿沫说出了最准确的数字。
兰陵叹息一声道:“还是太少啊。”
阿沫觉得奇怪,部落不是男人越多越好吗?女人被视为累赘的。
兰陵道:“我想要给每一个兄弟发老婆来着。”
阿沫道:“那你先把我发给索魔大哥吧。”
这个女人就是大胆。
兰陵道:“我也想,但私事上,是我听叔父的,不是他听我的,不过我尽量努力。”
接着兰陵道:“接下来几天内,你们三百多名需要清洗两三万件衣衫,没错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衫。还要在镜山范围内采集野菜,还要负责给所有人做饭,还要负责整个部落的卫生,还要负责给新来的女子进行思想工作,有问题吗?”
阿沫道:“没有,太轻松了。但是有一个问题,接下来投靠部落的人会越来越多,我们的野菜远远不够。女人又不能走远去采集,那样会有危险,又不能人士兵们去采集也才,那样太浪费。”
这个阿沫很有见识,现在炎魔部落每一个人都很宝贵,尤其是身强力壮的男人,每天四个小时练兵,十个小时劳作。
大战结束后,建设狂潮非但不能减慢,反而还要提高。
而且,兄弟们每天光吃肉,光吃鱼也不行,一定要吃蔬菜。
兰陵点头道:“我明白,我来解决,一定为整个部落提供足够的菜!”
“是!”阿沫道。
……
下一个被兰陵接见的人叫木赤。
他就是给小丫头做了一大堆玩具的残疾老兵,跟了索魔很多年。
他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残疾人也能当官,掌管无忧营!
所谓的无忧营,就是在炎魔部落内,不管你是老了,又或者是受伤了,残疾了,都不由担忧,因为部落不会抛弃你,会依旧让你衣食无忧。
而事实上也是如此,炎魔部落的残疾人吃穿住行,和其他人是一模一样的。甚至为了照顾他们,住的地方还要稍稍方便一些。
只不过,所有无忧营的老兄弟残疾了之后,为了不让自己成为部落的累赘,都拼命去学习各种技能,继续为部落发光发热。
如今,整个无忧营已经变成成为了匠所。
为部落制作弓箭,打造家具等等。
“木赤,接下来你们要辛苦了,不但制造弓箭不能停,还要打造更多的家具,因为我们部落的人会越来越多,另外我还要交给你们一个任务。”兰陵道。
木赤拍打胸脯道:“酋长尽管说,我们都闲得很!”
无忧营的伤残老兵,每天也工作十三个小时以上,哪里谈得上闲啊。
兰陵道:“还有两个月,野生亚麻就要开始收割了,我设计了一种织机,能够让织布的速度加快许多倍。但是,我不确定我设计的织机是否正确,所以需要你们造出来后,不断的实验和摸索!”
然后,兰陵拿出了几张羊皮纸。
幸亏他有了逆天的大脑,才能从地球记忆中找到支离破碎的信息,设计出目前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木制织机。
而且,确实如同他所说,不知道是否完全正确,要不断摸索前进。
木赤接过来,看到密密麻麻的图纸。
对于图纸这东西,他已经开始接受了,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五次拿到兰陵给的图纸了,经过兰陵的教学,他已经能够看懂这些相对简单的图纸。
以后,兰陵会把无忧营改造为匠所营,制造织布机仅仅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制造攻城器械,尤其是各种投石机。
至于火炮,火药,兰陵找遍了方圆几百里,没有发现任何硝矿,或许要出海寻找了。
甚至,兰陵在很长时间内都不打算让火药问世,因为这很可能会暴露身份,让神龙圣殿注意到自己。
……
大战后的第一天晚上,兰陵和索魔都一夜未眠。
因为事情太多了,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安排了。
次日,天刚刚亮起。
整个炎魔部落又进入了热火朝天的忙碌。
练兵的,做饭的,采集的,建房的,打造家具的。
而且,还有足足五百人,要去那个死亡巨坑中打捞尸体,将他们身上的衣衫扒下来,将他们身上的兵器接下,将金银掏出。
除了尸体之外,他们身上的一切都是炎魔部落的财产。
甚至,连他们的尸体也是部落财产。
因为兰陵会把所有的尸体掩埋在一起,填平了之后,弄成炎魔部落的第一批试验田,种植蔬菜瓜果,种植粮食。
至于会不会惊悚恶心?
无所谓了,粮食,蔬菜瓜果最重要。
安排完工作后,兰陵带着索柠,还有五名狮鹫武士,前往海边。
目的只有一个,为部落解决蔬菜问题。
他登陆南部蛮荒的时候曾经记得,海边的礁石上长满了海带和紫菜。
地球上有海带和紫菜,这里也有。
一个小时后,无人乘坐狮鹫兽降落在海边礁石上。
果然,这里有数不清的海带,数不清的紫菜!
“酋长,这能吃?”多柠打了一个寒蝉。
不知道为何,看着礁石上的这些海带和紫菜,她觉得像是死人的头发。
兰陵扯下一段海带,直接塞进她的小嘴里。
“你干嘛?”多柠怒道。
接着,她嚼了几口。
发现,这东西滑嫩脆口,带着天然的咸味,味道竟然很不错。
“开始收割!”兰陵下令道:“今天你们要来回五趟,每趟一千斤。收割会部落后,再太阳之下暴晒。晒干了之后,想吃直接用水泡开!”
就这样,堂堂狮鹫武士成为海带骑士,成为了紫菜骑士。
包括兰陵自己,都开始收割海带紫菜。
……
中午时分,炎魔部落开饭了。
今天,除了鱼,肉,粟米饭之外,还多了一种菜。
一种不认识的菜,海带骨头肉汤。
“好吃,有点腥,像是吃菜,又像是吃肉。”
“好吃,鲜得很!”
“天,每顿都吃这么饱,这么好,真是作孽啊,作孽啊!”
“可不是吗?之前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吃树皮,吃树叶。再看看现在吃的,都跟做梦一样。”
“酋长万岁,炎魔部落万岁!”
……
第一天,来投靠炎魔部落的人一千多人。
第二天,仅仅只有一百多人。
第三天,二百多人。
第四天,二百多人。
第五天,忽然爆发,五百多人。
接下来,每天前来投靠炎魔部落的流亡者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到了第十天,再一次突破了一千人!
十七天后!
炎魔部落的人口直接突破了一万人!
而且,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人来投靠!
大部分都是近人族,少部分是无家可归的原住民蛮族。
这些原住蛮族都是被罗刹族部落清剿,失去了自己的部落,前来投靠炎魔部落的时候还惴惴不安,担心自己会成为奴隶不如的贱种。
没有想到,来到炎魔部落之后,吃的,穿的,住的都和其他人一模一样。
而且,因为他们力气大,速度快,反而成了宝贝,纷纷被狩猎对,骑兵队伍挑中。
这近二十天时间,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整编。
炎魔部落如今已经有一千骑兵,三千步兵,总共四千军队。
虽然还比不上白银联盟的起码部落,但起码比起此时的奇美拉部落,安卡拉部落,兵力上已经不弱了。
而且这仅仅只是开始,每天都有许多流亡者来投靠,炎魔部落几乎每一天都在强大。
……
整个炎魔部落所有人都非常忙碌。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囚犯勾骊!
作为康斯坦丁的原配妻子,兰陵也不放她,也不打她,甚至也不逼着她劳作。
兰陵上过她两次,但是来到炎魔部落后,兰陵一次都没有碰过她。
看着每一天都在忙碌,每一天都在强大的炎魔部落,勾骊陷入了思考。
她必须做出一个选择了,否则她将走投无路,除非她愿意去死。
很显然,她不愿意死!
那么她还能回奇美拉部落吗?
毫无疑问不能,康斯坦丁容不了她,奇美拉部落的民众也容不下她了。
那么,她该何去何从?
更何况,被兰陵上过两次后,她的身体仿佛已经中毒了。
那种焦躁,那种空虚,那种无尽的欲望,真的非常难熬。
在这种情形下,在第二十一天!
兰陵好不容易躺着睡觉,结果一个光溜溜的躯体爬上了他的床。
滚烫的嘴唇吻上了他的嘴,骑上他的身体。
是勾骊,她怎么被放出来的?
“我要加入炎魔部落!”勾骊气喘吁吁道:“我要成为你的女人,我会让你看到我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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