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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杀刘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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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如洗,温暖的春风鼓荡起几分花前月下的旖旎,泼墨一般的夜空上,繁星点点,注视着这人世间的众生百态,或温情、或妖孽。$$

  饱暖思**,刘英喝下一口美酒,猛的伸出咸猪手在一个丫鬟身上凸起的部位狠狠抓了一把。

  那被摸的丫鬟惊恐的后退几步,刘英却并没有生气,他现在的心情很好,望着那楚楚可怜的女子,暗想今夜就让这刚抢来的丫头陪自己过夜,到时候自己要好好收拾收拾这个不服管的小骚蹄子。

  想到这里,刘英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打开后里边却是一团五颜六色的粉末,刘英小心的将粉末到进嘴里。

  这可是县城道观张真人送给他的好东西,叫什么五石散,据说现在江左一代的士族子弟都吃这个,有壮阳提神的功效。

  刘英以前在江左不过是一个偏房,虽然听过这五石散,但还轮不到他享用,此刻得到手却是分外珍惜。

  很快,刘英就觉得自己的情绪开始变得亢奋,浑身也燥热起来,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变得分外敏感,晚风吹过、轻抚肌肤,整个人仿佛要飘飘欲仙升入天堂一般。

  刘英跳下床榻,开始褪去衣衫,先是外衣,接着内衬,最后一丝不挂。

  两个小丫鬟吓得花容失色,忙躲向屋子的角落,刘英脱光了衣服仍然觉得燥热,索性开始在屋子里四处乱走。

  一边走还一边念叨:“好热,好热……王烈,你个寒门卑贱子,被大爷我踩死的滋味如何,哈哈哈,好热……”

  整个人就如疯狗一般,肌肤和双眼都变得通红,已经陷入了癫狂状态。

  现在他心里只感觉再无所畏惧,什么王烈,什么刘孜、刘佑,这一刻他就是王……

  “嗯,王烈?在堂下?”

  刘英觉得眼前好像真的出现了王烈的身影,而且那该死的寒门卑贱子还提着一杆大枪,因为厅堂大门敞开的原因,刘英眼中的王烈正踏着鲜血,一步步向他走来。$$

  鲜血?满地的鲜血,还有护卫庄园庄丁的尸体……

  刘英觉得这个幻境实在太真实,真实的叫他感到了一丝恐惧。

  刘英甚至已经嗅到了伴随着清风传来的鲜血味道。

  “好热,草你妈的,王烈,你这个寒门卑贱子,你这是什么眼神,应该是我把你踩在脚下,你应该对我求饶,怎么能轮到你来威胁我……怎么这么热……”

  刘英破口大骂。

  此刻,手提长枪,踏着护院庄丁鲜血的王烈。看着面前鬼哭狼嚎的刘英,心下有些惊讶:“这小子难道吓傻了?”

  但面对仇人,王烈毫不留情,更不会像书里那样,明明身在敌穴,还要和敌人闲聊半天,最后被敌人翻盘。

  那样根本不叫什么英勇,也吧是什么风度,而是装逼装大发了。

  王烈长枪一挺,直接顶在刘英的咽喉之上。

  刘英还以为这是幻觉,只是这太过真实的幻觉竟然让他直接吓得尿了出来。

  喉头上冰凉的寒意,瞬间顺着肌肤深入他的血脉与骨髓。

  刘英觉得很惭愧,尽管是在梦里,可这也太窝囊了点。

  王烈却只是厌恶的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死吧!”

  说完,长枪往前一送,巨大的锋刃直接划断了刘英半个脖颈,再稍微一用力,好大的头颅飞起,王烈反手提枪,另一只手直接抄起了刘英还没落地的头颅。

  这狗头他要带回山寨,扒了皮,剜了肉给胡大海当尿壶用。

  王烈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残忍,只要有过被人肆意侮辱,踩在脚底却无力反抗的经历,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对待曾经的敌人。

  这叫血债血还!除了那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刻意压制自己的仇恨而不发泄出来,会让人心理变态的。

  王烈没有特意折磨刘英,让他享受一下生不如死的滋味,而是选择直接杀死他,已经是很慈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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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烈一枪杀死刘英,转头扫视,这才看见一直窝在屋子角落里,捂着嘴巴、身子不住颤抖的两个丫鬟。

  两个丫鬟看着被刘英鲜血溅了一身的王烈,眼中掩饰不住的惶恐,跪下来哀求:“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从杀进庄园开始,王烈和所有的手下就都带着蒙面的布巾,以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

  除了刚才为了让刘英死的明白,加之院子里除了死去的护院庄丁,没有发现他人,因此临进屋前他才把布巾摘了下来。

  等杀了刘英,王烈从宰杀仇人的快感中恢复过来,才发现原来屋子的角落还有两个瑟瑟发抖的丫鬟。

  如果不是被报仇的快感所激动,如果不是这两个丫鬟捂着嘴不出声,王烈肯定会发现他们,也就不会摘下面巾。

  现在,自己的相貌已经完全被这两个丫头看见……

  见王烈眼神凌厉,两个丫鬟更是吓得魂不附体,一个胆子稍微大些的爬了过来,却猛然抬起头看着王烈的眼睛:“大王,你别杀我,我们是被这坏人强行抢来的,我愿意跟你上山。”

  见两个丫鬟如此,王烈却是眉头微皱,这种被人惧怕的感觉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好。

  王烈给自己的定义是杀富济贫的好汉,可不是欺男霸女的恶霸。

  王烈心里的确起了杀机,不是他心狠,而是乱世人命如猪狗,他若想成大事救千万汉家百姓,在小节处就更要狠辣决断,否则早晚被人害死。

  这两个丫头要么带上山,要么就只能死,可是山上资源有限,他身为首领也不能随便带两个没用的累赘上山。

  至于寨子中原有的老幼和青壮附带的老幼,那是另一回事情,王烈不想破坏自己定下的规矩——山之之中,有能者为重。

  可是,这两个丫鬟能做什么?伺候人?自己好像还没时间享受别人的伺候。

  那胆大的丫鬟还在说个不停,王烈眉头越皱越紧:“够了,你们会做什么?”

  那胆子大些的丫鬟忙道:“我会伺候人……我,还会看病……”

  王烈有些惊讶:“看病?”

  这时代女子地位虽然没有像明清那般低劣,但普通百姓能识字的都是少数,更不用说是岐黄之术了。

  那胆子大的丫鬟点点头:“我爹是游方的郎中,我和他学过一些号脉之术,平常的头疼脑热、断骨、刀伤都能治疗,我妹妹也会辨别草药,能帮我一起看病。”

  王烈闻言,看向一直躲在胆大女子身后的那个丫鬟,仔细一看,这才发现面前的两人相貌一模一样,竟然是一对双胞胎。

  而且两人都是很清纯可人的小美女,看年纪也就十五六岁。

  王烈语气稍缓:“嗯,还算有用,好吧,你们两个跟着我,不要多说话,谁多说话我就杀了谁。”

  王烈在听说这女子会看病的瞬间,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鸡鸣寨数百流民,有当过兵的、有务过农的、有根本就是草寇的、也有做过买卖当过账房先生的,但还真就没有行过医的,一旦有什么病,小点的就自己在山上胡乱找点草药对付过去,大点的就只能冒险下山去找郎中,而且为了保密还不能把郎中带山上来,只能抬着病人去郎中那里,颇为麻烦。

  如这等寻常疾患到还好说,一旦出现刀伤、枪伤,去郎中那里看病,就很容易惊动官府,最后引来鸡鸣寨的暴露。

  现在,既然这女子说她会看病,那就暂且留下来,至于另一个丫鬟,应该也是惯于伺候人的,还会辨别草药,那就给这女子当下手,做医护吧。

  不但能为寨子里的普通百姓看病,也能在这些兵卒出战受伤后及时包扎救治。

  而且,王烈还想利用她们两人的医术在山寨内培养起一批这个时代最基础的救护人员。

  到时候,自己这些可丁可卯的兵卒,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战斗减员的损耗了。

  王烈看着两个面带惶恐的女子,语气尽量放的温和:“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只是这温和的语气,和他一手提着滴血的大枪,一手拎着滴血的人头的形象实在有些矛盾。

  那胆子大些的女子道:“我叫王紫萍,这是我妹妹紫苏。”

  王烈一笑:“呵呵,却和我是本家。听你们的名字,还真是学过医的,紫萍、紫苏,都是草药啊,不过蛮好听的。”

  见王烈如此和善说话,两个姐妹花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那胆子大的女孩甚至还问了一句:“您也学过医?”

  王烈汗颜,他哪里学过医,不过前世宅男的二十几年,他曾经喜欢过一个网友,而那网友是中医学院的学生,而作为一个有创造力有动手能力的资深宅男,王烈的最大优点就是好学,脑袋也算聪明。

  为了讨好那女网友,他用心读了半个月汤头歌却是真事。

  但望闻问切,却是一概不会了。

  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不用狠下心杀掉两个无辜女子,王烈的心情莫名的轻松下来,刚才还有些不快的犹豫与郁闷全都消失殆尽。

  王烈知道这样的仁慈在乱世并不好,但毕竟这些丫鬟也是汉人,而且并没有过错,自己为保山寨平安的理由,狠下心杀了他们,早晚都是难求心安。

  而且,就算自己今后还能以各种理由来滥杀无辜,但最终迷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本心。

  想明白这点,王烈抬起头,对着这夏夜的星空长出了一口气,看来有些事情并不难,只要有决心去改变、去尝试,但一旦改变、一旦迈出第一步,就再也不能回头了。

  杀人,当杀则杀,不当杀为了生存也要杀,只要不违背本心,就是好的;但绝对不能因为满足一时的痛快去虐杀,甚至为了杀戮而杀戮。

  王烈自知不是什么圣人,而世间凡人和这满天浩瀚星斗相比,也不过如沧海一粟。

  但老人们却说,每个人其实都对应着天上的一颗星,人若死了,那颗对应的星星也会滑落。

  王烈不知道自己命中对应的是哪一点璀璨——是那孤独的天煞,还是刚强的破军,亦或杀伐的贪狼?但这一刻,面对着灿烂星空,他心底却升腾起启明的金星,晚风呼啸间只觉得胸怀激荡,再无犹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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