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见白小花的第一眼,顾明东墨黑的瞳孔微缩,敏锐的直觉让他升起防备。
顾建国朝着侄女招了招手,口中说道:“淑梅旁边那丫头看着眼熟——啊,想起来了,我上次就是托她带的口信。”
顾明东追问道:“什么口信?”
顾建国叹了口气:“开春那时候你媳妇过世家里头乱成一团,我就走了一趟镇上想让你姑回家搭把手,结果你姑家没人,正好在门口遇见这丫头,她说是淑梅的好朋友,我就托她留个口信。”
不过后来顾秀秀一家没回去,顾建国正忙着春种,也就把这档子事儿忘了。
老顾家这头,顾明东换了芯子压根没想到这事儿,而顾二弟一群孩子想的不周全。
这话让顾明东心底一惊,一条藏在水底的线若隐若现。
上次顾明东就觉得奇怪,只是没深想。
他们上次去顾秀秀家探望的时候,小姑对老顾家的情况一无所知,显然表妹身边的女孩,压根没把口信传到。
也是,以顾秀秀的性格,要是知道李丽娟去世,即使家里头出了大事也不会一趟都不回去。
这问题就大了,明明答应了带口信,生老病死的大事儿却压根没传到位。
“淑梅,过来,我正好有事儿找你。”顾明东朗声喊道。
孙淑梅正觉得气氛尴尬,跟白小花没话说,顿时窃喜的说:“小花,表哥找我有事儿,那我就先过去了。”
白小花一把拉住她的手:“你表哥?我怎么不知道你有一个表哥?”
她脸色有些阴沉,却不敢再往顾明东的方向看,方才就是一眼,白小花却像一只被天敌盯住的老鼠,只想躲回自己的洞里。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孙淑梅一顿,面露疑惑:“你怎么会不知道,我以前不是经常跟你说表哥家的事情吗,就是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的那个表哥啊。”
孙淑梅看着白小花,眼神的奇怪藏不住,她们俩的关系极好,孙淑梅只有一个表哥,提到的频率不低,可白小花看着却像是完全没印象。
“哦,我想起来了,是那个表哥啊……”白小花掩饰的撩了撩头发。
孙淑梅笑了笑:“表哥还在等我,那我先过去了。”
说完朝着对面就跑过去。
白小花站在家属楼门口,脸色阴晴不定,她翻遍了自己的记忆也没有孙淑梅表哥的部分,只能说服自己那就是路人甲乙丙丁,不值一提,所以书中根本没写。
对,一定是这样!
真实的世界跟一本书不同,在书里头她也不过是孙淑梅的好闺蜜,家庭背景都被一笔带过,孙淑梅的表哥肯定也不重要,所以她才不记得。
白小花紧紧握着那颗五彩弹珠,太过用力,以至于弹珠都压痛了她的手心。
刺痛却让白小花感受到真实和希望,她抿着嘴笑起来,握着自己费尽心思抢到的金手指,雀跃的往楼上走去。
孙淑梅跑到对面,心底松了口气,露出灿烂的笑容:“三叔,阿东表哥,你们怎么来镇上了?”
顾建国正想问:“淑梅,刚你身边的丫头有没有告诉你们……”
“三叔,这个等会儿再说吧。”顾明东却打断了顾建国的话。
顾建国看了看周围的社员,也觉得当着大家伙儿的面说家事不太好,便没有追问。
倒是孙淑梅觉得奇怪,问道:“你说白小花吗,她怎么了?”
“她就是白小花?”顾明东心底惊讶。
孙淑梅点了点头:“表哥,你认识她吗?”
顾明东眯起眼睛,觉得这份巧合不可思议,那个要嫁给他邻居刘大柱的城里姑娘,正是这个白小花,白姓很少见,总不可能是同名。
白小花很不对劲!
顾明东心底怀疑,却没立刻追问,反倒是笑着邀请:“淑梅,待会儿你有事儿吗,没事的话跟我一道儿去上河村,我们村打到野猪了,晚上吃猪肉。”
一听到野猪肉,孙淑梅馋的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但她还记得家里人:“还是算了吧……我爸还在家呢。”
总不能让她妈一个人照顾家里,她自己却跑到乡下去吃肉。
顾明东却说:“那正好,等你吃完我送你回来,顺便带点野猪肉过来,让姑姑姑父和孙涛也尝尝鲜。”
“可是……”孙淑梅先吃肉,拒绝的也不那么坚定。
顾明东笑着说:“别可是了,就这么决定了,能吃肉的机会可不多。”
顾建国也在旁边帮腔:“淑梅快答应吧,晚上多吃点,你妈帮了阿东那么多,吃他家一顿肉怎么了。”
孙淑梅点了点头:“那我回家说一声,免得我妈找我。”
“好,我们去三岔路口等你。”
孙淑梅像一只兔子一般跑走了,顾明东让生产队其他人先走,自己留在最后等。
没一会儿功夫,孙淑梅就满头大汗的跑过来了,手里头还拎着一个袋子:“哥,这是我妈自己腌的咸菜,炖肉最好吃。”
顾明东想起姑姑腌咸菜的手艺十分不错,还是跟他已经死去的亲妈学的。
他笑道:“那我们晚上有口福了,你坐车上吧,我推你回去。”
孙淑梅却说:“不用,我走得动,你别看我个头小,实际上可能走了。”
方才还好,现在只剩下表兄妹两个人,孙淑梅难免有些拘谨,舅舅家几个孩子,她其实跟老三老四的关系最亲近,跟顾明东因为年纪差,平时没什么话。
“以前过年跟我妈回娘家,每次我都自己走一个来回,根本不用我爸妈抱。”
提起姑姑姑父,顾明东又问了一句:“姑父怎么样,身体有没有好点?”
孙淑梅原本亢奋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甸甸的,耷拉着脑袋说:“还是那个样。”
自从出事瘫痪之后,她爸就变了个样,再也不笑了,平时躺在屋里头不肯见人。
顾明东见她垂头丧气,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暗骂自己不该提这档事儿,只能说:“等找机会去市里头大医院看看,说不定能治好。”
“希望吧。”刚出事的时候,孙家都指望能治好,到处求医,可现在却已经放弃了。
顾明东岔开话题:“对了,上次你送老二的铁皮盒子里有一颗弹珠,长得还挺好看的,但是上次我玩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
珠子已经变成灰烬,是没办法还给表妹了,顾明东只能从其他地方补偿。
孙淑梅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反倒是不在意:“没事儿,就一颗玻璃珠,还是我在路上捡到的。”
“捡到的?在哪儿捡到的?”顾明东立刻问道。
“就我们学校门口那条路边的草丛里,也不知道谁丢的。”
顾明东心底忍不住失望,这样一来想找到玻璃珠的来源就难了:“可惜了,瞧着特别亮,我还打算多买几颗给孩子玩。”
孙淑梅笑了起来:“玻璃珠不都长得差不多,随便买几颗也能玩。”
“说来也奇怪,那珠子我都捡到一年多了,丢在铁皮盒子里都忘了没人在意,现在丢了,忽然之间大家都发现它的好了。”
顾明东眼神一变:“哦,还有谁觉得好?”
“小花啊——就是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女孩,以前我问她要不要她都说不要,前几天忽然上门问我要,可喜欢了。”
顾明东眯起眼睛,白小花果然有很大问题,一颗玻璃珠,而且是一年前捡到的不值钱的玻璃珠,正常人早就忘了。
可白小花却特意上门索要,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知道那颗弹珠不是普通的玻璃珠。
顾明东心底警钟敲响,难道这个世界还有其他异能者的存在,知道那颗珠子的神秘之处?
他藏住心底的怀疑,顺着话茬问道:“怪我不小心弄丢了珠子,是不是害你们闹矛盾了?”
孙淑梅贼溜溜一笑,得意的说:“我重新买了一颗一模一样的送给她,皆大欢喜。”
顾明东一楞,随即笑了起来,也是,他知道那颗弹珠的特别,所以才无得独一无二,可在孙淑梅的眼中那就是颗平平无奇不值钱的玻璃珠。
不知道等白小花发现真相会不会气疯。
顾明东“好心”的建议道:“那你可不能告诉她珠子是新买的,意义不同。”
孙淑梅笑道:“那当然,我肯定不能这么傻。”
两人有说有笑,倒是很快追上了大部队。
社员们都惦记着吃肉,走了一个来回,回到上河村生产队的时候也才刚中午。
但此时村里头已经飘荡着肉香的味道,显然杀完猪领完肉,大家伙儿第一时间就回家炖上了。
自从家里头出事,孙淑梅就没吃过肉,这会儿忍不住咽口水。
顾明东把人带到了家门口,才忽然想起有件事没告诉表妹。
“淑梅,有件事得先告诉你。”
孙淑梅心思都在肉上,漫不经心的问:“什么事儿?”
“开春那会儿丽娟生了重病,没熬过去。”顾明东直截了当的开口。
孙淑梅哦了一声,走出去几步才回过神来:“什么?表嫂她她她……她怎么就突然去了。”
李丽娟嫁进门的时间晚,孙淑梅也只在逢年过节见过她几面,但这会儿听了还是惊讶万分,心底跟着难过,但更多的还是为表哥一家担心。
顾明东将妻子的事情一一道来,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无非是久病不愈,偏偏遇上饥荒吃不饱,熬了几年到底没撑过去。
那让原主痛不欲生,一蹶不振的事情,到了顾明东这儿却只是往事,再次提起心绪平静无波。
“表哥,那你跟孩子没事吧?这么大的事情,你们怎么也不告诉我妈一声……”
那时候顾明东都还没穿越,穿越之后他只想搞粮食吃肉,哪里还记得告诉姑姑。
要不是顾老二提起,顾明东完全忘记自己还有一门姑姑在了。
顾明东叹了口气,只说:“都过去了,里面有些误会,待会儿我跟你们慢慢说。”
“走吧,进去吃饭。”
“正好我还有件事告诉你,你听了肯定很意外。”
孙淑梅跟着进去,心底暗道有什么事情,能比表嫂去世更让她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