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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乌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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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马纵蹄狂奔,速度飞快。

  张楚的速度比健马还快!

  “哗啦啦。”

  他从稚童身前掠过,劲风吹动风车飞快转动。

  稚童愣了愣,扬起一张还挂着两条鼻涕的小脸儿,傻乎乎看向那个高大的背影。

  “嘭。”

  张楚瞅准健马落蹄的瞬间,一肩膀撞在健马胸膛上。

  而论个头,这匹枣红色健马足有丈二高,身高不过七尺有余的张楚,站在它面前那就是个弟中弟。

  然而这一撞,结果却是健马竟好似撞在了一堵厚实的院墙上,庞大的身躯竟然不受控制的离地而起,向后弹出了半丈。

  而张楚脚下却好似的生了根一般,纹丝不动。

  健马落地。

  张楚一个箭步上前,探出右手一把攥住马脸上的缰绳。

  健马还想使小性子,使劲儿的一抬头,却发现自己面前的两脚兽力气竟然比它还大,它根本拉不动它。

  马背上的锦袍公子慌忙从马背上滚落,又是拱手,又是作揖的连声对张楚说道:“谢谢兄台、谢谢兄台,若不是兄台援手,在下今日怕是要伤人命了!”

  他也看到了那个拿风车的稚童。

  张楚随手将缰绳还给他,笑道:“这么好的马,若是教不好,就太可惜了。”

  刚才他冲上来,最简单的法子其实是杀马!

  只需要一拳撼在健马的胸膛上,内劲一吐,立刻便能将它的心脏震得稀巴烂!

  他是见这匹枣红健马的确神俊,这个锦袍青年又一直在不断大声向前方的人示警的份儿上,才手下了留了请。

  “是是是,兄台教训得是,在下回府后,一定让府里的下人好好教训这匹劣马!”

  锦袍青年再次作揖道。

  张楚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无须客气,下次小心些便是。”

  锦袍青年终于直起腰身,好奇的打量他:“敢问兄台高姓大名、家住何处,在下改日当上门拜访,以谢兄台救在下于不仁之恩。”

  他只觉得眼前这人虽以头巾遮面,与他交谈都未摘下面巾,似有藏头露尾之嫌,但谈吐颇为大气,与自己交谈,也未有丝毫畏缩之气。

  他在打量张楚,张楚也在打量他。

  这匹枣红健马颇为不俗,他在牛羊市场厮混了大半年的时间,也未曾见过这种等级的好马,想来是那种不流入市场的精品,单凭这一点,这匹马的价值就肯定不小,换到他前世,少说也是兰博基尼那个等级的座驾。

  能骑得这种马的人,当然也不可能是普通的平头老百姓。

  张楚见他这人年不过二十有余,肤色略沉,五官极正,双眸清澈透亮,一看就不是奸邪之人。

  再瞧他身上的鹦鹉绿袍子,只觉得料子极好,借着阳光的反光,还能看到仙鹤暗纹。

  这种低调奢华的装比风,向来就是那些奉行财不露富,又舍不得锦衣夜行的真正大户人家的标配。

  再一看这人头顶上的发箍、腰间的玉佩,皆是纯净无暇的羊脂玉雕琢而成,都是价值不菲的贵重玩意。

  张楚的目光在他身上流转了一圈儿,忽然在他腰间的玉佩上,看到了一个浅浅的“乌”字儿。

  “乌?”

  这是一个很少见的姓氏。

  张楚脑海回想了一下锦天府里姓“乌”的大户人家,眼神忽然一亮,心头:“大牧主,乌连城?”

  玄北州是九州有名的产马地,特产的“踏云马”身高头大、体魄强健、胸宽鬃长,训练好之后,不惊不诈、勇猛无比,是一等一的战马。

  既是产马地,那么自然会有马商诞生。

  乌氏一族就是玄北州马商中的佼佼者,号称大牧主,连北疆镇北军的战马,都是由他这一族人专供,是正儿八经的豪商……放到张楚的前世,至少也是能经常进福布斯排行榜混个脸儿熟的大人物。

  乌连城,并不是姓名,而是锦天府的平头老百姓们对他们一族人的称呼,认为他们的银钱足以买下好几座城。

  张楚想到这儿,就见到一群青衣青帽儿,作仆役打扮的年轻小厮,急急忙忙的从围观的人群中冲出来。

  “公子、公子你可无恙?”

  “小的该死,小的该死,小的不该将还未训好的‘火云’牵给公子代步。”

  “万幸,万幸公子无恙。”

  一大群小厮扑上来,神色慌张的上下检查锦袍公子的手脚。

  “好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被人这么翻来覆去的检查,锦袍公子脸上有些挂不住,微恼一摆手道:“是我让你们牵‘火云’来给我代步的,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说完,他又向张楚一抱拳,正色道:“还请兄台留下姓名、住址,改日在下也好登门拜访。”

  张楚看着他,心道难怪乌氏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仅从这位不知道是乌氏本家、还是乌式旁支的公子哥的教养中,就能遥望几分乌氏一族的风采!

  他自己也是地地道道的富二代出生,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当钱多到一定境界后,会有多大的能量?

  就拿前世那位在网路上很有名气的国民老公他爹来说,虽然只是一介商人,不入政界,但走到哪里,不是当地的一把手、二把手亲自出面接待?

  乌氏也一样。

  有钱到“连城”的地步,还全权负责镇北军那种庞然大物的战马采购,能量不说是通了天,但这玄北州之内,要见一见州牧、郡守,绝对也就是派人递个话而已!

  这种世家的子弟,马受了惊,还会为险些伤了人命而后怕。

  这种世家的子弟,被一个穿着葛布衣裳的路人相助后,还会执礼一口一个“在下”。

  这种修养,张楚自忖自己是没有的。

  他骨子里其实也是那种,有俩糟钱就嘚瑟得自己姓啥都快忘了的土大款。

  没办法,谁叫他真正的亲爹,也只是个暴发户,对他的期望,也止步于“只要不蠢到学人做生意,家里的钱你花上几辈子”呢?

  “报答啥的就不必了!”

  张楚摆手,无所谓的说道:“举手之劳而已!”

  说完,他转过身就准备离开。

  他这不是欲情故纵。

  是有多大碗、吃多少饭。

  他是什么?

  四联帮帮主。

  在城西的平头老百姓眼里,他或许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大人物。

  但在乌氏那种把生意做到玄北州之外的大豪商,他充其量也就是个跪在路边要饭的。

  人家要报答他,那是人家修养好。

  他自己不能不懂事的贴上去。

  易地而处,他若是这位乌氏公子的爹,知道自己的儿子和一个不入流的帮派大佬混在一起,第一反应肯定是:“来人啊,去把那个叫张楚的打死,免得带坏我儿……”

  阶级差距,并不是赤裸裸的写在脸上的,让人一看就知道,谁是上等人,谁是下等人。

  而是在无形中,有一道看不见、摸不着,没资格却死也跨不过去的门槛。

  强行去跨,是真会死人的……

  锦袍公子见他要走,还要说话,就听到一个清朗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哈哈哈,好一手举重若轻,好一个举手之劳!”

  “乌种马,你还真是多见畜生少见人,来别人的地盘,连主人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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