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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百零四章 难得的正经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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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白道:叶yu,我一直好奇,古时三大教“儒释道”合一是不是很容易?

  叶yu道:儒家、道家、和佛家能并存于世千年,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以及不能相融合的缘由。以人的贪婪,想三教合一成一代“大家”,古往今来有之,还不少。但是能自成一家的不过寥寥数人,之后出现的不过是鹦鹉学舌的徒子徒孙而已,鲜有创新开辟之人。

  儒释道三教在很多方面所阐释的道理都是相悖的,甚至是针锋相对的,但是又都是有理的,而且还能自圆其说。这个就是三家为何能并存于世千年的简单的解释。同时这个也说明了一件事情,这个世间的事物是鲜有一个普世的定论,任何事物都是善恶好坏,兼容并蓄,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故而这个也是告诉我们对待事物,不能一概而论、盲目下结论

  说回你的问题,虽然儒释道三家相悖居多,但是也并非没有相通的地方,只要能找到一个相通点,并以那个点为起点,通过以某个标准取舍的方式就可以把三教合在一处,进而形成自己的道。而其中三教合一中最有名的就属于心学大师王阳明。

  不过其实以《凡仙逆》的世界观角度来看,王阳明也算是“异道”,和叶枫是一样的,只不过异道之间从来都是独行侠,叶枫的异道和王阳明的异道,是不同的,侧重点不同。王阳明的异道重“儒”,而叶枫的异道重“道”。

  旁白道:那么那个相通点是什么?

  叶yu道:是人,而谈到人,必然不能绕过“人心”,还记得叶枫那句话吗?“凡具人心者,皆可为人。”也是因此,王阳明是心学大师,而不是其他“学”的大师。

  相通点“人”的具体表现是:儒家讲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佛家讲的是人与自己的关系;道家讲的是人与自然、宇宙的关系。

  所以做人学儒家,修心学佛家,做事学道家。

  当然这个就是简单的表述,这里再次强调下,儒释道三家的大学问,根本就不是一个网文百万,千万,亿万字能够阐述清楚的,即便只是阐述其中一家也很难阐述清楚。因为那是千百年来无数先贤前赴后继的思想的结晶,岂是我等能坐而妄言通透的?我能写的也就是染指一些皮毛罢了。否则就只是贻笑大方的井底之蛙罢了。

  旁白问道:那个取舍的标准是什么?

  叶yu道:是善良的心。王阳明的解释叫做“良知”。

  所以王阳明心学的核心可以总结成: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对了,刚好提到良知、善心,那么在这里说点其他的东西。

  旁白道:等等!叶yu,你不会是为了水字数说点没用的东西吧。

  叶yu道:不会,我想说的是和防卫部处理的案子有关的东西。

  现代的一些法律学家有一种奇怪而可笑的想法,他们以为把法律修订的天衣无缝,就可以让人不得不人人向善,不敢为恶。

  殊不知那种方法还不如孔子那样劝人向善来的有效率,现实。

  首先,法律是人制定,加之世上不可能有完美之物,所以法律本就不可能有天衣无缝之说。就算你能此刻滴水不漏,也只是一时的天衣无缝,一旦时过境迁,一样会漏洞显露。所以法律注定了只能与时俱进,永远走在不断调整完善的路子上,而绝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完美之说。

  其次,法律自制定的那一刻起就给违反规矩的人埋下了巨大的利益。而人是贪婪的,是逐利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也是违法行为的诱因之一,起码法律指明了利益的方向。

  有些夸张过分的说法就是,如今的法律对于心地善良的人而言,多是脱裤子放屁的废话,而对于那些法律真正需要规范的违法者,惩罚力道却又是绵软无力。这是很麻烦的一个状态,而更麻烦的是,对于某些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认定不一,以至于惩罚力度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认知。而这一点就是这一次叶枫处理的案件最关键的地方。

  试问,人人向善的世道真的能实现吗?就算实现了就真的是好的吗?

  道家太极阴阳之道告诉我们,阴阳协调才是长存之道。孤阳或者孤阴都不能长久,是灭亡之道。而世间人人向善不就是孤阳吗?当然这个不是说为了长存、为了保证阴阳协调而故意怙恶不悛。那才是蠢货

  阴阳长存之道告诉我们的道理起码有以下两点:一、恶是除不尽,因为恶就是来源于善,善恶之间是因果关系。极善只会诞生极恶。而了解恶的人也才能真正了解善。凡事不能走极端。但是该打击罪恶的时候还是要打击罪恶的。二、在考虑问题的时候需要假设前提的时候,千万不能假设所有人都是善的。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件事情需要所有人都是善良才能实现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基本上就和母猪飞天一样不可能

  旁白道:叶yu,我想问你为什么要说这个?

  叶yu道:你猜。

  。。。

  第一纵队队长兼总负责人沈心兰和第五纵队队长面色阴沉地站在审问室外。

  因为叶枫进去已经有了1个多小时。因为他们很清楚以叶枫部长的本事,根本就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但是这一次却呆了那么长时间,他们担心出事,不是担心叶枫出事,而是担心那些拐卖儿童的罪犯出事。

  其实拐卖儿童的这个违法行为就是那种社会危害程度难以统一认定违法行为。因为被拐家庭的父母是生不如死,自然是希望人贩子受到最严厉的处罚、甚至是死刑,但是那毕竟是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冷漠地本着人权人道主义精神主张偏低处罚,毕竟被拐不到自己头上。毕竟站着说话不腰疼。而且这部分人是大多数人,社会地位高的人也都在这大多数人里面,这些人贩子的目标都是贫困穷苦人家的孩子。

  即便你不承认也没用,这个社会法律是多数人制定的,而且是那些所谓的社会精英制定的,毕竟底层的人哪里有多少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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