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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猛龙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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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冀,有人盼。

  却亦有一人,对阳生子恨之入骨!

  天生嗜赌成性,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赌坊转悠,妄想有朝一日凭借自己的赌术大展拳脚,一夜暴富。

  却不料自己的一只手臂被人用狗棒子打断了,鲜血欲流。

  从那一刻起,他就不赌了,心中念头只想报仇,报他断臂之仇!

  他要去中原,他要去参军,从小卒子做起。

  他要在战场上学那杀人技,要亲自去天涯海角杀死阳生子,更是要光明正大的与他决斗杀死他。

  从此,年轻人阳生子多了一个恨之入骨的仇人,他就是败家儿子张高远。

  不赌了。

  今生今世誓杀阳生子!

  不杀决不罢休。

  说去就去,从他断臂之日那天起,他就真上路了。

  从西厥州以西之地出发,就连二老不知道从哪里挤出来的十多两碎银,专门是为他准备的,放在旮旯桌角都没有要。

  张高远愣是看都没看一眼!

  身无分文,直去中原。

  到了中原地界,张高远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且身体饥瘦,比乞丐叫花子还乞丐,不堪入目。

  但他却来到了军营!

  此处军营不是很大,只有两百来个人左右,据说这两百来个人的轻兵属于齐王帐下。

  太平王都的王朝大军共有八庭帐,一中央军。

  其整个王朝大都的数量总计八百万,号称百万雄狮。

  败家儿子的这处轻兵军营,不过只是大象腿上的一块肉,不足挂齿。

  管他三七还是二十一,张高远就是要来军营。

  一穷二白的他,或许只有当兵在战场杀人,只要杀的人够多,杀气越重,他就能打过此生永远无法饶恕的阳生子。

  接着,他就在这处军营安家,做起了一名小卒。

  以为是人干的活?

  他败家儿子张高远从来就没受过这样的苦!

  倒夜壶,牵马溜,洗马坑,还要给他的上司建武校尉端洗脸水!

  这是人干的活嘛!

  在败家儿子张高远的心中,真得算是受尽人生苦楚,看尽人间百态。

  只要你是一个小卒。

  不论是谁都不会待正眼看自己。

  上司何其多,今儿个不是什么都尉来政治军纪。

  明儿就来个更大的大都督要来军营视察,当然他的顶头上司还是建武校尉。

  不但没完没了干着不是人干的事情,他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建武校尉,竟然看不惯他张高远,要整他,更要治他。

  因此,从西下中原的败家儿子再受打击。

  尽管如此,依旧是凭借着那股对阳生子的恨意,顽强的撑过了这么些年,且一下摇身一变,自个儿成了校尉!

  这是啥情况?败家儿子的顶头上司建武校尉哪里去了,张高远将他杀了!

  在一次出行,败家儿子早早地便准备好两把刀分别藏在自己的身上,一刀藏在自己的脚心板,再穿上作战用的战靴,旁人想要发现其中端倪难上加难。

  另一刀他放在自己的裤衩里面,就是两颗蛋蛋的下面,咯不咯人?

  肯定是咯噔咯噔的,但他毫不在意,只要能杀死这个每日每夜治他的建武校尉就行。

  连续两天两夜的大作战,这次他们这两百多的轻兵部队是要剿杀一名还算有些出名的世家,战况极其惨烈。

  而且从这世家走出来的人颇为不俗,一进战场,竟然有一幕幕气机风浪从这些人的身体翻浪出来。

  好就好在他们这两百人最终拿下人数单一的叛乱世家,为此,张高远他的后背上又多出三条剑痕,以及四条深不可测的刀痕。

  药粉轻轻涂抹在自己的后背,败家儿子的面容即刻间龇牙咧嘴,好不痛苦。

  细细一看他的后背,竟然全是伤痕,用伤痕遍布整片脊背也毫不为过。

  这就是他的报应!

  他自己也认为这是他的报应!

  药粉一涂抹好,他就想杀死自己的顶头上司。

  趁大伙儿都忙于躺在地面休息,眼神虚眯间,眼珠子的凶狠之意无比浓烈,他要开始动他的顶头上司了。

  步子一瘸一拐地走到建武校尉的面前,没想到建武校尉一手直接摁住败家儿子张高远的脑袋,直摁到地面土里,「滚,看见你就心烦。」

  地面沼泥中不但没有听到以往大吼大叫的狗畜声,反而传来和眴般的笑音?

  「快给本校尉滚蛋,再磨磨蹭蹭黏在土里,老子把你舌头割了让你变哑巴!」建武校尉猛地一声怒喝。

  只于一个眼皮子眨眼的瞬间,一把钢刀,再加一把从裤衩中掏出的麻刀,两刀齐发!

  一刀直直插入建武校尉的心脏,鲜血淋漓。

  另一刀瞬插建武校尉即将大声嚎丧的嘴!

  麻刀穿过嘴舌直抵后颈,不论身体上传来的痛苦如何,建武校尉愣是叫不出声!

  这便是败家儿子张高远特地准备好的两把刀,杀人时安安静静,埋人时也是安安静静,成功上位!

  回想起这么些年日子,败家儿子张高远也是一时惆怅,手里提着一壶酒,大口大口地朝着喉咙口灌去,痛快,极其的痛快。

  高远校尉!

  对,如今这座轻军部队的头头就是他败家儿子张高远。

  受了这么多年的委屈,也该是他享一享福的时候了。

  不,还没够!

  因为那该死的阳生子,一朝不亲手杀死他,自己的那份恨难平就无法自拔。

  曾在前些年的时候,高远校尉派出一队士兵,约摸十人左右,轻装上马就此在军营出发前往天涯海角,更要找机会杀死他。

  这些人皆是他的亲信,临走前一个个答应的好好的,放心,保证,手到擒来诸如此类的话语是义正言辞。

  可在前往天涯海角的时候,直接就跑掉了三个,另外七个人算是极其忠诚,犹有不取人头终不回的意味。

  最终的结果却超乎所料。

  一人被马匹拖死。

  两人被尸王将臣给弄死。

  三人被天山冰川踏下来的冰块给砸死。

  最后一人,终于快到天涯海角了,也看到那个年轻人阳生子的模糊背影,可他还是死了。

  一想起这件事,咱们的高远校尉就头疼。

  他到底死没死?

  若没死现在又在何处!

  正当他又想起打断了他一条手臂的阳生子时,军帐外有人影走来。

  败家儿子张高远急忙起身,毕恭毕敬道:「拜见大都督!」

  眼前的大都督又是他高远校尉的顶头上司,要想往上爬,估摸着也要杀了此人,这是现在面头低垂双手高高拢起败家儿子的念头,他又想杀人了。

  「听人说,前任校尉是你杀死的?」

  一声不淡不冷的话语直接传进高远校尉的耳朵里。

  「大都督明鉴,属下对朝廷,对齐王,对大都督忠心不二,天地可追,前任校尉的的确确是受伤过重导致体力不支,摔下悬崖摔死的。」张高远脸不红心不跳,气更不喘,一脸平静道。

  「此事暂

  且揭过,这次本都督来是要吩咐一件事。」

  「何事?」张高远装出有些诚惶诚恐的意味。

  「你的人即刻编入王朝大军,归属齐王帐下」,话语还没有说完,眼前这个大都督又拿出一副画像缓缓摊开:「见此人者,杀无赦!」

  败家儿子余光一瞥,数年的积恨,差点止不住就在这军帐中爆发。

  这是那该死的阳生子画像!上天悯我!

  大都督见眼前的建武校尉,脸色似有所思,即刻说道:

  「此人是余孽!

  他现在是军方的敌人!

  王朝大都的敌人!

  此子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他是要为楚境那些无辜死人平冤昭雪来的。

  而整片中洲之地,对于武林来说他是一条过江龙,猛龙下江要来争霸!

  江湖来说,他是要来做江湖雄主的。

  对于平民来说,他是妖,他是魔,会给整座中洲带来灾星厄难!

  所有人都要他死,你可明白?」

  败家儿子张高远应声接过画像,心里面的激动不言而喻,找你的消息找得好苦啊!

  夜晚已深,大都督视察了一遍就去齐王帐下,只留下明日整军待发的这处军营。

  败家儿子张高远,坐在床榻上,一会儿兴高采烈,过了一刻又发狂自笑,再过一刻似若得了羊癫疯,癫狂无比。

  十年了!

  你欺我,休我,辱我!

  你知道这十年我如何过得吗?

  如今,你再也逃不出我的视线,我要亲手杀死你,以祭当日断手之冤屈。

  哈哈哈!

  败家儿子张高远一晚上都对着这幅画像发呆入神,恍如魔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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