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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九章 府君VS旱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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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椅,摇啊摇,摇啊摇;

  每个人,其实都有着属于自己最喜欢的舒适角度,当然了,只有对生活细节有着极其严苛要求的人,才会去在意这些。

  比如赢勾当初的白骨王座下的累累白骨,总觉得这边不平那边有点倾斜,隔三差五地抓几个魔神杀了把骨头垫在下面,一直到最后,垫得高高在上,才觉得终于舒服了。

  比如,

  现在许清朗身下的摇椅脚下面垫着的房产证。

  老许脸上贴着面膜,以前,他会去外面买面膜,现在基本都是自己去做。

  现在,每晚睡觉前敷了面膜再睡,已经是他雷打不动的生活习惯了。

  护肤,不仅仅是女人的专利;

  男人,也得对自己好点儿。

  摇着,摇着,

  许清朗停了下来,

  原本伴随着摇动,摇椅和地板接触的地方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宛若黄梅戏的小腔调一样,好听。

  结果这会儿,忽然没了。

  许清朗站起身,脚踩在地板上,也没有发出声音。

  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存在,将这里的震感全都抽走了一样。

  不同于老道的迟钝,体内封印着海神的许清朗对这些异常还是很敏感的。

  他默默地离开了房间,慢慢地走下了楼梯。

  在拐角处,他看见一个光着身子的年轻女孩儿站在吧台前面,一只巨大的妖猴被她踩在脚下,而远处墙壁上,莺莺整个人凹陷在了里面,似乎完全被压制住了。

  整个一楼,

  泛着一种发黄老照片的陈旧色调。

  许清朗清楚,

  这是结界,

  而且是超越寻常意义层次的结界,怪不得自己在楼上什么震感都察觉不到,哪怕一楼已经打开花了。

  深吸一口气,许清朗先拿出了手机,理智告诉他,这会儿需要联系这家书店的老板赶紧回来救场。

  此时的莺莺已经是白发了,但即使是这种状态下,依旧被这个女孩儿给压制着,许清朗并不认为自己再加上那条怂强怂强的小海蛇就能够翻盘。

  电话拨打了出去,放在了耳边;

  只是,

  目光再向前时,

  许清朗只看见躺在地上的妖猴,和依旧被禁锢在墙壁那边的莺莺,那个女孩儿的身影,却忽然不见了。

  “喂,老许,家里怎么样了?”

  周老板略带急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一同传来的,还有一股冰冷的气息。

  女孩儿的耳朵也贴着手机,她的脸和许清朗的脸之间,只有一部手机做间隔。

  “真是,很好看的一张脸呢。”

  女孩儿的声音传来。

  许清朗眨了眨眼睛,深吸一口气。

  “噗!”

  胸口,

  有一股气流窜了出来,直接突破了自己的皮肉,射出了一道血箭。

  一时间,宛若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般。

  “噗通”一声,

  许清朗跪在了台阶上,

  手机也摔落出去很远。

  左手,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鲜血汩汩流出。

  你甚至能够很清晰地听到自己体内鲜血正在流淌出去的声音。

  “这…………”

  想开口说话,却一张嘴,只觉得伤口位置一阵剧烈的绞痛。

  除了跪在这里,几乎认命式地用手阻挡鲜血过快地流逝,其余的任何一切,你都做不了。

  女孩儿走到许清朗的面前,弯下腰,看着这张面庞,指尖,在这精致的容颜上轻轻地划过。

  不带丝毫的猥亵,有的,只是一种纯粹的欣赏。

  “可惜了呢,这么好看的一张脸。”

  女孩儿摇摇头,侧过头,看向被自己禁锢在那里的莺莺,似乎这一瞬间,她有些动摇,是追求美丽还是追求自我的完整。

  好在,她是旱魃;

  少许的动摇并不会影响她最终的抉择。

  女孩儿这件衣服的拉链早就被她自己拉下来了,在其身前,皮肉宛若风衣解开了纽扣,随着其动作,来回摇曳。

  很久很久以前,在人类没有对服饰定义上太多的附加意义时,坦诚相见,似乎才是一种常态。

  撇开需要保暖的季节,大部分时候,自己的皮囊,才是属于自己,最真诚也是最美丽的衣裳。

  莺莺在挣扎,

  她看见老道被掀翻到了吧台后面,生死不知;

  她看见小猴子躺在地上,龇牙咧嘴,却又无可奈何;

  她看见老许捂着胸口跪在那里一直流着血;

  然而,

  有些事情,

  并非能以人的意志就能单纯地改变的。

  旱魃本人在这里,就意味着,这并不是一场真正平等的游戏。

  其区别,大概相当于手机行业的,联想和华为。

  自家老板之所以能次次反杀,也是因为他身后站着赢勾以及矗立着一座泰山。

  在赢勾没苏醒,泰山没来前,

  一个小萝莉就能把自家老板吃得死死的。

  旱魃的双手抓住自己胸前皮肉的两端,

  慢慢地做着脱衣服的动作。

  优雅,

  端庄,

  撇开血淋淋令人头皮发麻的画面,

  当真是给人一种仪式感的享受。

  “当初的我,还曾傻傻地以为,他会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现在,我不会再去想这些了,我来拿走,属于我的东西。”

  女孩儿的“外衣”已经脱去,

  此时的她,

  拿到医学院去绝对是最好的经脉模型,被广大师生所爱不释手。

  她来到莺莺的面前,

  看着莺莺的眼眸里,

  褪去了先前的一切,

  只剩下高高在上的俯瞰。

  她的手,

  放在了莺莺的眉心位置。

  曾经,她曾痴痴傻傻地以为赢勾是在等着自己,还做着和赢勾一起生活在这座书店一起隐居一起恢复一起生活的美梦。

  但赢勾最后的选择,却相当于是给了她一记响亮的巴掌。

  打醒了她,

  其实,

  她有时候也会自嘲,

  都多大岁数的人了,

  这一把年纪,

  搁在凡间普通女人身上,都绝经了不晓得多少次了,居然还相信爱情。

  “现在,就把你…………”

  话音,忽然停顿了。

  女孩儿慢慢地扭过头,

  看见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位置,

  站着一个容貌神情都极为猥琐的老道。

  被发现时,

  老道还保持着“蹑手蹑脚”的动作,

  左脚抬起,

  右手抬起,

  现在,

  完全僵硬住了。

  眼珠子还在不停地闪烁着,似乎是在思考,自己这会儿如果晕厥过去了,对方是不是还会相信?

  好在,

  老道的左手一直放在裤裆里的,

  这似乎给了他一种莫大的勇气,

  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士兵,无论面对怎样危难严苛的环境,只有手掌能触摸到自己的枪,就能重新找回那一抹淡定。

  女孩儿笑了,

  这个老头儿,

  昏迷就老老实实地昏迷呗,

  怎么,

  还想偷袭自己?

  “你,想做什么?”

  女孩儿问道。

  她不介意和这个老头儿多说几句话,曾经身为世间主宰的女儿,如果连亲民秀都不会做,那也太磕碜了。

  再者,

  这个老头儿先前给自己准备的咖啡和曲奇饼,味道还不错。

  当然,

  最重要的是,

  今晚,

  她不能杀人,

  确切地说,

  只能杀一个人。

  她还没有完全的复原,哪怕是赢勾,在没有“老山参”和老猴子他们献祭的前提下,也不可能跑到地狱去横扫四方。

  她的伤势,也很重很重,但到了她这个级别,许多的秘密许多的匪夷所思,已经很是寻常了。

  她来了,但今晚只能取一个人的性命。

  所以,

  那只第一个发现她痕迹的白狐,只是撸去了她的毛发,妖猴也只是被她踩在了脚下,楼梯上跪着的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只要他把手捂住胸口降低血液流速,想死,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今日,这唯一的名额,只能是给这个曾吞下自己部分本源的女僵尸。

  这,才是女孩儿先前一个个重创却没有下死手的原因所在,不是她故意大发善心,犯那种英雄系列电影里反派都会犯的错误故意给自己留什么伏笔,

  而是她,只能这般去选择。

  好在,

  她自信,

  在书店的老板和那个男人还没来得及赶回的前提下,

  在这家书店里,

  不存在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东西。

  “咖啡…………”

  老道鼓着勇气,

  脸上强行弄出了一抹艰涩的笑容,

  “还要续杯么?”

  女孩儿摇摇头,道:“不用了。”

  “哦,那好,你忙吧,我去休息了,年纪大咧,渴睡得很。”

  老道转身,

  作势准备离开。

  女孩儿就这么看着他,

  看着他往前走两步,

  看着他忽然转身,

  看见他把一直放在裤裆里的手掏了出来,

  看见他脸上露出着一往无前的决死神情,

  看着他高呼着:

  “贫道今天和你拼咧”

  看着他举着符纸,向自己这边贴了过来。

  这一幕,

  让女孩儿想到了当年蚩尤被斩杀后,残余的九黎部族发了疯似的冲锋自杀的情景。

  可悲,

  可笑。

  果然,

  这个老头儿攥着符纸的手,

  在距离自己还有半米的时候被阻隔住了,

  这道无形的隔膜,

  宛若世间最为坚固的墙壁,能抵挡一切。

  女孩儿摇摇头,

  她干脆不再看老道,

  转回身去,

  专心地面对着白莺莺,

  且再度举起了自己的手。

  然而,

  就在她即将开动时,

  她听到了“咔嚓咔嚓”的声音,

  宛若有什么东西正在碎裂中。

  这一刻,

  她惊了,

  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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