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庶女的璀璨人生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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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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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水相逢的女子,如石沉大海,主持大师的话听听罢了,太子爷有太后的依托,皇后又是太子爷的亲娘,即使太子爷从小在太后娘娘身边长大,与皇后少不了离心,可终归是母子,假以时日有心为之,自然顺风顺水。然即便那个女子是凤凰转世,少尘易不敢苟同。”

  “不说这个了,战王府夜半歌舞升平的传闻,查的如何?”

  “没有头绪?”

  “以你的能力居然查不到?”太子诧异,自三年前战王府出事,鬼屋名声在外,萦绕在心头的疑雾越发的沉重了。

  “贵妃娘娘可是出生苗疆异族,太子该清楚,要不然三年前贵妃娘娘有了异心,太后也不会动用非常手段要夷平战王府。”

  “正因如此,太后不得已才会促成那个女人与晋王的婚事。慕容晴儿可是战王爷的心头肉,当年贵妃撮合皇上下旨赐婚黎王爷,战王几乎要与贵妃决裂,甚至闯入大殿,面对文武群臣据理力争。本殿相信,他若是活着,就是拼尽最后一口气,也决然不能将心爱之人拱手相让。”鬼屋,三年来,冷少臣多次去过,也都无功而返,战王冤死,魂魄不散,这些看似坊间的传说,却绘声绘色。

  “世事难料,战王不但没有现身,倒是便宜黎王娶了慕容嫣儿,慕容乾的实力不容小视,黎王的势力表面看不出端倪,暗地里蠢蠢欲动,集结了不少势力,大部分便是慕容乾的旧部。”冷少臣轻轻巧巧的几句话,将当下的时局分析的一清二楚。

  暗沉低哑的嗓音温柔而又强势的响起,“那就斩断他的翅膀,慕容乾,还不足与本殿对抗。”

  楼梯上,太子与冷少臣悠然而伴。晴儿与喜鹊闲情阔步的向外走着,“小二,剩余的银两给爷存着,下次来时再用。”

  太子闻言,因欣喜瞳孔微张身形一闪跃向门外,大街上人流熙攘都是些背影,他如遭雷击般,修长挺拔的身影如脱缰的野马冲了出去,霸道而冷冽到极致的气场让周围的人退避三舍似的让开。

  原本整齐梳在额前的发因着剧烈的奔跑而散落在眼帘上,奔跑的速度太快,接连撞到了许多路人,巨大冲力的脚步却丝毫没有任何的停顿。

  结实流畅的骨骼拼命的在向他叫嚣着,人潮太多,他只得用大掌狠狠的拨开站在自己面前的人群,冲到那深邃眼眸内唯一的目的地。不满的咒骂声响起,可任谁在见到那双猩红的犹如野兽般的眼瞳时,都忍不住的住了口,宁肯惹不要脸的,也不能惹不要命的!

  太子的胸部剧烈的上下起伏着,粗重的呼吸声夹杂着自己跃动的心跳不断的在耳膜处涌动着,额头上薄薄一层的汗水顺着颊边流淌下来,喧闹的闹市区内,他睁着那双黑眸,在人潮涌动中遍寻着什么。

  晴儿缩在酒楼的一角,蹲了许久,脚都有些麻了,喜鹊压低声音,“小姐,你怎么了?”

  “我要去茅厕,你在外面给我守着。”

  冷少臣找到太子时,离酒楼已有几百米。太子阴郁的脸色闷闷不乐,难道是自己相思太盛,产生了错觉,那声音分明就是。

  郊外的几处院子,晴儿细细的瞧过,“这处院子我很喜欢,清静幽雅,出了后院便是青山树柏,绿色氧吧,水源充足。”

  砍价还价,二百两成交,拿到地契。晴儿心花怒放,恨不能在大喊几声来的痛快,离她定下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小姐,都掌灯了,被管家发现会骂的。”晴儿还在为买下院子的事沾沾自喜,哪里会理会这些。

  晋王府的大门出出进进的不少人,都这个时辰了,该不会有事吧。

  晴儿径直回了小院,绕到厨房,到这个时候该祭祭五脏庙了,做饭是会的,可烧火有点问题。现代都是用天然气,点火也是打火机,古代用什么,火折子?

  喜鹊慌慌张张的跑进来,“不好了,小姐,晋王爷犯病了,好吓人的,御医都没有办法,怎么办,晋王爷要是……小姐就要守寡了,大小姐更要欺负你了。”

  “病死?什么病?”休书还没有拿到呢,要是晋王翘了辫子,她说不定还要陪葬的。

  “主院在哪?带我去看看。”晴儿顾不上饥肠辘辘的肚子,只要这个男人活着,她还有获得自由的希望,否则不是陪葬,便是青灯古佛渡一生,想着就毛骨悚然。

  几位御医轮番上阵,床上的人双手痛苦的抱着腿,抽搐成一团,原本姜黄的脸色此时涨的红紫,身上大汗淋漓,御医们纷纷摇头。

  晴儿已经换了装束,提裙进来,御医刚要行礼,晴儿摆摆手,“各位大人,不必多礼。”御医们退至一旁。

  喜鹊搬过椅子,她欠身落座,伸手搭在墨卓峰的脉上,犹然的语调似有些紧张,又似乎很沉稳,“王爷的症状发作时忽冷忽热,就像是无数小虫在体内奔腾不息,奇痒难耐,疼痛无比,每发作一次,腿就越发的无力,王爷年少时,腿还是能勉强走路的。随着病情的严重,才会依赖于轮椅前行。”她仅凭脉象便能断定王爷的症状,甚至连腿不是全然不管用都能了如指掌,让在场的御医都叹为观止。

  墨宝深深作揖,“小姐,老奴有眼不识泰山,先前得罪了。”

  “你让屋内的人退下吧,我要给王爷治疗,没有我的允许,外人不得入内。”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晴儿将银针取出,放下他的裤腿,盖好被子,墨卓峰的脸色虽有些苍白,隐约间也浮现着一丝红润。墨宝上前,“小姐,老奴替王爷谢过了。”

  “嗯,王爷的眼睛不能沾水,我会定时给他换药,七天之后便可好转。而王爷的腿,我的手法只能暂时解除他的痛苦,要想根治,我还需要仔细的研究。”

  “小姐,老奴斗胆,王爷的病症是什么?”

  “苗疆蛊毒。”这是她以前看古书的好处,虽然在现代,很多古代的病症不会再出现,但出于好学,她也会抽时间去了解更多的知识。

  “蛊毒?难道王爷的眼睛也是?”墨宝差点惊掉了下巴,苗疆多毒虫,他从来不曾想过,他至死呵护的小主子,居然被那些想起来就能让人头皮发麻的毒虫侵蚀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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