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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到处流窜的秦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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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暴雨,让道路变得泥泞起来,也让军队的前进变得困难无比。但也让追兵在大雨之中失去了他们的踪迹,使得秦诏所部暂时摆脱了宣武骑兵的追击。

  士兵们很疲惫,自从出了潼关之后,他们便没有挨过床了,基本上都是地为床,天为被,只要一声令下休息,很多士兵从马上滚下来便呼呼大睡,还有的时候,便只能在马上一边行军一边打着嗑睡。

  现在的秦昭倒是非常感谢千牛卫的那些士兵给他的元从禁卫曾经的耻辱和教训,连续的与对方斗殴,比试失败之后,让秦诏痛定思痛,下定决心重新整顿兵马,在请示过皇帝之后,重新整编挑选出来的元从禁卫,不管是战斗力,还是吃苦耐劳的精神,都比以前的要上了好几个台阶。

  他仿效了千牛卫的招兵手法,选择的士兵大多是那些平头百姓,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军官仍然来自勋贵而已,当然,能被他挑中的,也是勋贵里头有上进心的一批。

  如果不是这一年多来的磨砺,他简直不敢想象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或者出潼关不久,原来的那批兵马,就会作鸟兽散吧。

  现在他虽然也伤亡惨重,但至少,士兵们已经渡过了最初的惶恐期,而进入到了另一个阶段,大概也可以称之为麻木期吧,士兵们似乎已经认命了,与敌人打起来,舍死忘死,奋勇向前,打赢了,便掩埋了战友的遗体,取下战友的某一件遗物绑在自己的战马身上作为留念,然后便继续前进,如果打败了,自然便是狼狈逃窜。

  但不论打胜打败,这支军队,气氛始终还是热烈的,一到闲下来,每个人便都欢欣鼓舞地互相找着乐子,寻找着一切可能让自己快乐的机会。

  所有人,都在把今天当着自己的最后一天在活。

  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至少在秦诏看来,这样的一支军队,才是他梦寐以求的想统带的一支军队。

  虽然他现在只剩下一千五百人左右了,但现在的他们,却比刚刚出潼关的时候还要更强。

  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地瓜干喂到了战马的嘴边,这还是前几天他们袭击了一个镇子,从镇子上抄来的。现在他们的所有给养基本上便是靠抢了,有时候抢宣武军的运粮队,抢不到运粮队的时候,便抢老百姓。

  为了活下去,秦诏已经顾不得什么军纪了。唯一强调的便是,在抢老百姓的时候,不许杀人,不许奸淫。

  地瓜干他自己舍不得吃,全都留给了他的战马。战马可不能光吃草,要是光吃草的话,用不了几天,战马可就要掉膘儿没劲儿了。人就要好得多了,实在饿得急了,吃一把青草,也能扛一阵子。

  战马粗大的舌头将一把地瓜干卷进了嘴里咀嚼着,秦诏怜爱的揉了揉马头,然后从马鞍旁的袋子里掏出了一把刷子,舀了满满一头盔的水回来,用力地给自己的战马刷起身体来。早前的一场战斗,战马的身上沾染了不少的鲜血,此刻都已经凝结在了战马身上,这会让马很不舒服的。

  而此刻,很多的士兵也正在跟秦诏一般做着同样的事情。

  战马很享受秦诏的服侍,一边嚼着地瓜干,一边不时地用硕大的马头蹭着秦诏的身体。

  服侍完了战马,战士们终于开始给自己张罗吃的了。

  刚刚的一场暴雨,给他们带来了许多意外的吃食。现在他们休息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个大池塘,雨过之后,竟然有数量众多的王八从池塘里爬了出来,在草从里笨拙地爬行着。士兵们轻而易举地捡起这些平素并不吃的东西,干净利索地一刀削了王八脑袋,先喝几口王八血,然后便生起一堆堆的火来,将王八丢在火里烧着。闻着香味了,便掏摸出来,大口地吃着。

  另一些士兵用树枝,藤条编了一些简易的网,然后脱去了盔甲,跳进池塘里捞起鱼来,收获极是不错,一网下去,总是能捞上几条大鱼来。看这模样,只怕他们离开的时候,这个大池塘里只怕连小鱼儿也会被他们捞得干干净净。

  还有几个士兵却是另僻蹊径,编一个网却并不下池塘,而是跑到一边的沟渠里,用网堵住一头,然后一个士兵赤脚跳进沟渠里,从上头一路淌下来。最开始的时候秦诏还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但没用多长时间,他便看到堵在前头的士兵面前的水面开始沸腾起来,伴随着欢呼之声,满满的一网兜泥鳅,鳝鱼便被士兵端了出来,往地上一丢,旁边的士兵手持着刀鞘一阵乱拍乱打,将这些满地瞎蹦的泥鳅鳝鱼给砸昏了。

  旁边的田地不少,田地之间的沟渠也很多,有样学样的,不少的士兵们都开始了这样去捉泥鳅鳝鱼。

  虽然没盐没油的,腥气也重,但这对于他们这支队伍来说,却也是一次改善伙食的机会。

  这一次出来,秦诏也算是大开了眼界。

  秦家原本也是钟鼎世家,不过像他这样的建国时的武勋之家,经过几百年之后,却是渐渐没落,但即便如此,秦诏过的日子也不是普通的百姓所能比拟的,从小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儿。

  像在野外这样随时随地能找到吃的,他还真不如他的士兵们精通。特别是这些后来的他从底层百姓之中找来的这些兵,更是有着千奇百怪的办法能寻摸到吃进肚里的东西,有些在秦诏看来简直不可思议,明明在他看来是吃不了的,这些士兵摆弄一阵子之后,再吃进嘴里,却发现味道居然还不错。

  秦诏的亲卫兴高采烈的拿着一支烤好的蟮鱼跑了过来,这条蟮鱼足足有一斤多重,此刻被一根树枝从嘴巴里穿了过去,捅过了整个身子,烤成了金黄色,香气四溢,倒是让秦诏不自觉地吞了几口唾沫。

  亲卫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小心地打开,里面包着的是一些食盐,小心地用手指头沾了一些,抹在了蟮鱼身上,这才递给了秦诏。

  相对于吃的,盐,对他们更宝贵。

  没有盐补充,人是会酸软没劲儿的。这对于战士来说,简直就是灾难性的。

  副将金世勇嘴里啃着一条烤熟的大鱼,从另一边走了过来。金世勇与周边的同伴最为明显的不同,便是他的块头要更大,个头也要更高,比起七尺有余的秦诏还要高出半个头,更重要的是,他有着一头长长的金色的头发。

  秦诏听说过金世勇的祖先来自一个遥远的国度叫做什么罗马的,他的祖先跨越千山万水到了大唐之后,顿时被这个国度迷住,再也不曾离开,就在大唐安居乐业了。这么多年下来,他们这一脉的外貌正在向着大唐人靠近,秦诏见过金世勇的爷爷,还有着两只猫头鹰一般的蓝色的眼睛,但到了金世勇这里,眼珠儿便成了黑色,倒是这一头金发,他们家是一脉相承。

  “秦将军,不是说陛下已经到了壶关了吗?接下来,咱们是不是要往壶关去护卫陛下?”大口地啃着鱼,金世勇有些含糊不清地道。

  秦诏微笑着摇头:“我们去壶关干什么?那里有足够的人手护卫陛下,也有足够的人手守卫壶关,我们去,帮不了什么忙。”

  “可是我们是陛下的元从禁卫啊,呆在陛下身边,是我们最基本的职责啊!”金世勇将鱼骨架抛开,抹了抹嘴,不解地道。

  “正是因为我们是陛下身边最亲近的人,这个时候,我们才要想尽办法为陛下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啊。而此时,为陛下尽最大的力量,绝不是去壶关,我们在外面游走,才是帮助陛下最好的办法。”秦诏道。

  金世勇不懂,秦诏说是游走,其实是为自己脸上贴金了,他们是在流窜。而且是毫无目的流窜,今天窜进了潞州境内,明天却又拐了一个大弯,跑到了卫州境内。

  “陛下现在正需要人手,我们……”金世勇一摊手,道。

  “老金,现在追在我们身后的是那支军队?”秦诏笑问道。

  “是宣武最精锐的一支骑兵。”金世勇嘿嘿的笑了起来:“他们跟在我们身后已经足足十天了,吃了我们十天的屁,我们交手了三次,都是我们小胜呢。”

  “是啊,要是我们往壶关跑,他们是不是也会跟着去呢?”秦诏笑着道。

  金世勇恍然大悟。

  “而且,此去壶关,必然已经是险阻重重了,这些天来,我们碰到了不少的敌军,他们都在往壶关赶,好在我们是骑兵,总是能找到缝隙穿过去,但我们要去壶关的话,可就绕不过去,得硬打了,你想想,我们一路打过去,这些兄弟还能剩下多少?”

  “将军说得是!”金世勇连连点头。

  “所以啊,我们就呆在外围,引着这支宣武骑兵乱窜,有机会便去袭击他们的粮队,袭击他们的后勤线路,不管能不能得手,总是能让他们不得不派出更多的人手来保护后勤辎重,这也是在为壶关减轻压力。老金啊,你说说,我们这样做,是不是更能帮到陛下?”

  “还是将军深谋远虑!”金世勇竖起了大拇指。

  (写这一章的时候,想起了小时候的经历,文中提到的捉鱼,捉泥鳅蟮鱼,都是枪手做过的事情呢,前段时间回了老家一趟,想再重温一下小时候捉泥鳅蟮鱼的感觉,很可惜,在一场雨后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同样的沟渠,同样的撮箕,同样的赤着双脚去沟渠里走了一趟,最后除了泥沙,啥都没有捞着。泥鳅和蟮鱼哪儿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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