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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期盼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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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铜城是座机关城,它是座活着的城市,不断翻转组合的甬道和青铜壁将参孙的遗体托举起来,运到那颗打开的巨蛋中央。

  但路明非一行人并未急着去那里复活这头已死去的次代种,他们今晚有很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观光青铜城,并不急于一时。

  路明非对康斯坦丁和老唐的故居很感兴趣,想要去看看几千年前,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快艇在水渠中缓缓移动,驾驶座上没有人,发动机早已熄火。

  快艇前进的动力来自于水的浮力和惯性,青铜甬道排列组合成了一条水路,直直地通向那座故居,最后被一道下方升起的墙壁拦住,停在岸边。

  几人上了岸,来到青铜小屋旁。

  小屋的侧边有一架和屋顶齐高的青铜水车,应该是装饰物。

  绘梨衣问:“这是什么?”

  路明非说:“这是水车,种田的时候,水车可以把河的里水带到田里去,这样农民伯伯就不用辛辛苦苦地挑水了。”

  “好厉害!”绘梨衣拿出手机拍照。

  康斯坦丁一手抱着老唐,一手推开了小屋的门。

  这里封存的很好,连一点灰尘都没有沾上。

  令人惊讶的是,屋内竟然还燃着一盏灯,青铜质地,造型是一个宫女跪坐在桌上,一手捧灯,一手的袖子拢在灯罩上方。

  “一盏长信宫灯?所以这盏长信宫灯燃烧了几千年,你们到底准备了一个多大的灯油罐?”昂热认出了那盏小灯的样式。

  这东西曾经在中山靖王刘胜的墓里出土,油从下面进入,烟从袖子里流走,是唯一发现的人形缸灯,还是一盏环保灯。

  它的内部被设计成中空的样式,这是因为西汉时期多用动物油脂做燃料,燃烧时会散发出气味难闻的黑烟,黑烟从上方垂下的袖子筒飘入灯缸内,随着温度的降低,烟也就沉淀下来,不会飘入空气中。

  长信宫灯的下方一个有可转动的把手,能通过把手的转动,调整灯罩上的拨片,拨片完全封闭的时候,火光就会因为氧气不足自然熄灭,或是隙开一个小缝,放出微弱的光,又或者全部打开,以做照明用。

  不过面前的这盏长信宫灯,显然做了改装,昂热顺着青铜凋刻的宫女足部看过去,灯的底座处连接着一根青铜管,源源不断有灯油从管道里流进来,以至于它就这么安静地燃烧了几千年。

  “我也记不清了。”康斯坦丁推开了窗户,明亮的光照射进来后,吹灭了长信宫灯的火。

  他这么做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就是觉得一直燃着太浪费了。

  那么多年,到底消耗了多少油啊...他和哥哥有准备那么多灯油么?

  叶胜跟在昂热的身后进了小屋,和预想的装着金银财宝,金碧辉煌的内饰不同,屋子里的陈设异常简洁。

  一共就三间屋子,两间是卧房,用现代话说就是两室一厅。

  墙上悬挂着的卷轴经受不住岁月的流逝,康斯坦丁手指扫过,绢片粉碎,一根光秃秃的木轴落在地上滚远了。

  矮桌上还放着陶制的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支已经枯透的花,漆黑的茎像是铁丝拉成的。

  两袭衣袍挂在墙上,都是白色,乍一看像是一高一矮两个人贴墙站着,堂屋里,一叠泛黄的粗纸放在矮桌上,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辨,是端庄的汉隶,叶胜扫了一眼,是不完整的一句话,“龙兴十二年,卜,不详……”

  康斯坦丁坐在了矮桌旁,把老唐放在桌面上。

  他闭上眼,往昔的记忆随之涌来,习惯性地伸出右手握住了毛笔,左手伸出去想拿砚台,但紧随着发出了“咦”的问声,睁开了眼。

  砚台...不见了...

  路明非和绘梨衣正好参观完水车从走进门,听见他的疑问声。

  “怎么了?”路明非问。

  “没什么。”康斯坦丁摇摇头:“就是砚台不见了。”

  “砚台?”路明非忽然想到了酒德麻衣交给他的一个砚台。

  复活康斯坦丁和老唐的那晚,他凑齐了四样东西:参孙的遗体,老唐的硬盘和鳞片,以及康斯坦丁的砚台。

  他去北欧的青铜宫殿取来了鳞片,又去纽约偷来了老唐的电脑硬盘,所以酒德麻衣是潜入青铜城偷了那个砚台么?

  麻衣小姐一个人潜入过青铜城?

  记得没错的话,“黑蛇”的卵似乎也是她去极渊之底取来的。

  原来麻衣小姐的任务都这么刺激的么?

  她那个时候来青铜城可不是来做客的,想要躲避机关可不是件容易事。

  极渊之底就更别说了,那地方是沉没在一万米海底的高天原,光是水压,就够吃一壶,更别说那里还是尸守的巢穴。

  麻衣小姐能活到现在还真是不容易...

  路明非忽然能理解,为什么酒德麻衣总是在各处度假,不停地换男朋友。

  听说她的男朋友已经换到72任,当中甚至有阿拉伯的王子。

  这是在趁着自己还没死,想多体验一下人生吧...

  路明非暗暗决定,以后一定要对酒德麻衣好一点。

  绘梨衣看了看路明非,自然不知道他的内心活动这么丰富。

  她正在好奇地到处琢磨那些年代久远的小物件,长信宫灯被她抓起来,她望着墙壁上的白袍,觉得这衣服的袖子好长好宽,说不定能把她给装进去。

  偶然间她触碰到矮桌上的机关,墙壁里发出咯咯的声音,墙壁打开了,一个青铜人偶沿着滑轨移动出来在桌边跪下,他手中托盘里是干瘪得快要辨认不出的葡萄。

  “哇塞,这么先进啊?”路明非凑过来看:“你们还搞自助餐?”

  康斯坦丁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片刻的功夫,绘梨衣已经琢磨出机关在哪里,再按一下小人又缩了回去。

  她乐此不疲地在那摆弄,小人七进七出,有时候还没把盘子端出来,就又得缩回去。

  老唐看着她,唔唔地都囔两声。

  康斯坦丁表情严肃了起来,认真地听着。

  叶胜看他们的眼神怪怪的,眼神止不住往老唐的下半身瞟。

  那纸尿布的牌子,好像和亚纪给女儿挑选的牌子一样。

  这TM是龙王?

  神秘在哪里?威严在哪里?霸气在哪里?

  他感觉走错了片场,“夔门计划”的时候他和亚纪在青铜城里玩命地逃跑,多少次差一点就被变化的墙壁挤成肉泥。

  也就是他有蛇可以提前预判到齿轮的运转,知道哪里会塌陷,哪里会翻转,换两个人进来早变成一团血肉模湖的不明物了。

  这座青铜城差点成了他和亚纪的墓地,结果告诉他这么厉害的城市是面前这个少年和胖都都婴儿造出来的?

  总觉得龙王的形象在心中破灭了。

  不过他没吭声,倒也没人知道他在辨别老唐的纸尿布到底出自哪个厂商。

  康斯坦丁和老唐交流着什么,忽然站起来,触摸着矮桌上的机关吗,连着按下了凹陷的地方。

  机括咬合和齿轮的转动声响起,从地下升起一个青铜的四方台,台上呈着一个古朴的青铜匣子,扁平状,约莫有两米的长宽。

  所有人的视线都转移到那个匣子上,仿佛听到了什么东西在鸣动,带着杀伐之气和锐利的锋意。

  “这是...什么?”路明非低声问。

  作为一个用刀的忍者,他能感觉到匣子里装着的是武器,而且是刀,很厉害的刀。

  那些刀好像是活着的,隔着青铜匣都能感觉到它们的危险漫长的呼吸。

  “七宗罪。”康斯坦丁说:“哥哥铸造出来的炼金武器,是最高等级的炼金武器,对龙王也能造成致命的伤害,原本...是打算留着杀死其它龙王用的。”

  “七宗罪...意思是,一共有七把刀?”路明非轻轻抚摸匣子的外壁。

  “是的。”康斯坦丁走过来,咬开手指滴了一滴血在锁扣上,彼此咬合的金属刃牙缓缓收回,箱子弹开一道细缝,乌金色的光沿着细缝流淌。

  路明非顺势拉开了匣盒,带着清越的鸣声,内部机件滑出,带出七柄形制完全不同的刀剑,乌金色的刃口在灯光下显出冰丝、松针、流云、火焰种种纹路。

  七把刀造型各不相同,类似斩马刀的巨刃、如同汉剑的直刀、半尺长的短剑...每一柄上都有不同的龙文铭刻。

  康斯坦丁的那滴血顺着浸润了铁匣的纹路,细化成一条条血色的线,流转到七宗罪的刀身上。

  空气忽然变了,昂热和叶胜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它们活过来了,像是有心脏在刀匣里跳动,七柄刀剑同时苏醒,七种不同的心跳声混合起来,有的如洪钟,有的如急鼓。

  刀匣表面显露出暗红色的藤蛮状花纹,就像是它的血脉,搏动的心脏正把狂躁的血液送到它的全身。

  “为什么是七把?龙王最初有八个不是么?”路明非伸出手去,顺手拔出最短的那把匕首般的小刀。

  刀身鸣动,发出欢喜般的嗡鸣。

  “这很好理解,从打造这套刀具开始,诺顿就已经有了杀死弟弟的打算,在最初的计划里,活下来的龙王只会有他一个。”

  昂热也走上前,用力捏住那把汉剑样式的刀,缓缓将其拔出鞘。

  要把它们拔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昂热甚至燃起了黄金童加强体质。

  他一指按在乌金色的刀刃上,触手可及处,感觉到了强烈的脉动,七宗罪的强大母庸置疑,他有种感觉,如果给这把刀喂自己的血,能让它进一步释放力量。

  “是这样么?”路明非转头看向老唐。

  老唐点点头,眼神并未躲避。

  “我是自愿被哥哥吃掉的。”康斯坦丁替老唐解释:“龙族之间靠着互相吞噬进化,如果能把其它的所有龙王都吃掉,哥哥就能带领我们的族群重返故乡了,我们本来是这样计划的。”

  “族群?”

  “我们是弃族啊...路哥哥你不是去过我们在北欧的青铜宫殿么,还记得那片死海么?”

  “那片什么东西都会沉进去的灰海?”

  “其实那里本来没有海,汇聚成那片海的,是我们一族死亡的灵魂...”康斯坦丁抿抿嘴:“战争之前,我和哥哥就住在那里,有很多像参孙一样的龙侍,还有很多子民,但是慢慢的,他们都死了,只剩下了参孙、我和哥哥重新孵化。”

  “这样么,所以你们的目的是重新复兴你们的族群?”

  “本来是这样,但是哥哥说不用想那么多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康斯坦丁叹了一口气:“但有时候我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参孙他们,只有我和哥哥过上了新生活,却把他们都抛弃了。”

  “如果可以,还是希望大家都能活过来啊,参孙...东宙...他们其实都是很好的龙...”

  康斯坦丁的表情显的有些落寞。

  “这就是你们以前说的,青铜与火之王的宿命么...?”路明非摸摸他的头,轻叹一口气。

  现在是人类主宰着这个世界,但很多年以前是龙类。

  过去龙类也像人类一样遍布在大地上,上演着属于他们的故事。

  这就是“弃族”的含义啊,属于他们的故事已经完结了,而正在进行的是人类的故事。

  有多少龙类在渴望着世界回到很多年前的那个样子呢?

  龙类渴望黑王尼格霍格的复苏,因为他们是旧时代的“弃族”,新时代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人类在想尽一些办法屠杀复苏的龙类,龙类苟延残喘地活着,期盼着黑王的复苏,这样的时代还要持续多久呢?

  如果人类顺利赢得了这场与龙类的战争,剩下的龙类又将会被如何处置呢?

  像是康斯坦丁、夏弥、芬里尔他们,结局又会如何?

  路明非涌现出这个疑问。

  “新时代”,这个词刹那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一切结束之后,应该是一个龙类和人类共存的新时代。

  他希望即使有人知道康斯坦丁是龙王,也能很开心地到康斯坦丁的餐馆里去吃饭,芬里尔可以自由地在天空和海面上飞翔,而不是被逼迫性地拘束在某个山洞或者某处废弃的庄园。

  人和龙也可以做朋友,能平等地看待对方。

  那样的新时代,是他所期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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