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一群人也是聊得开心。
白司余经过这么几天也和他们相处的很不错,大家也有点了解彼此了。
“那到时候我和小歌的婚礼你也要去哦,必须空出时间来。”
莫盛云看向白司余,已经邀请他到时候参加婚礼了。
“肯定肯定的,我到时候绝对去,不论是什么工作都推掉。”
白司余立刻点头。
工作什么的,哪里有参加婚礼来的重要啊。
再说了,到时候婚礼顾景雅也是要去的啊。
他这不就是有光明正大的理由和顾景雅一起出席了吗?
想想这个就好激动的说。
“那你们婚礼布置的怎么样了?”
“已经差不多了,等到这次行程结束,我就和小歌过去看一下,看看小歌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到时候再改。”
不过现场是需要很多新鲜的玫瑰花做装饰的,所以这些都是要在婚礼前一天去准备的,甚至有很多是要在婚礼当天凌晨准备的。
现在去看的话,也只是看一个大的框架。
“等到确定下来,剩下的就我一个人跟进就好了,小歌就负责一些她需要的部分。”
夜雨歌现在已经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了。
这还是多亏了顾景雅之前帮了忙的呢。
婚房也布置好了,别墅里面也完全的填满了什么都不缺了,然后她的婚纱衣服鞋子什么的都已经确定下来了,伴手礼什么的都好了。
现在就等着成品完全好了,然后她试穿,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再做最后的修改。
“那还真的基本就好了。”
莫盛云点头,然后看向夜沉墨。
“等到小歌的婚纱什么的都试好,我会送她回去夜家。”
第一,到时候他会忙起来,可能照顾不到夜雨歌。
第二,夜雨歌以后嫁给他肯定要大多数时间在s市,现在肯定是要多留一点时间陪着她的父母的。
听到莫盛云这么说,夜沉墨心里面也满意了不少。
看来这莫盛云还不错,竟然还知道让夜雨歌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什么的。
这样子的话,未来他的确不需要再费什么心思了。
只是希望他能够永远都对夜雨歌那么好。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小歌将来做什么你觉得不对了,或者是你不要她了,请你尽最后的一份反仁慈亲自将她送回夜家来。”
莫盛云一怔。
随后,很是郑重的点头。
“我答应,但是我不会给这个机会的。”
他从有记忆开始就是没有家人的,一直在孤儿院生活。
后来大了,到社会上面打拼,就整天打打斗斗有上顿没下顿的,也做过很多很多铤而走险刀尖舔血的事情。
再到后来,一起打拼的兄弟死的死,反目的反目。
所以,他比谁都注重情感,比谁都渴望有一个家。
以前是从来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一个姑娘,也觉得还是不要连累人家姑娘比较好,他这种人估计就要一辈子孤独的。
可是,在遇到夜雨歌之后,一切都变了。
他想要有个家,想要家里面有个女人,想要那个女人是夜雨歌
甚至希望将来会有一个孩子,孩子像母亲多一点,会甜甜糯糯的叫他爸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