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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一章到底还是流于俗套(感谢糊涂虫BHC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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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旁人斗争有皇帝撑腰,可以大刀阔斧明火执仗的进行。

  跟皇后争斗的时候,就只能绵里藏针,找准机会一针攮死对方,否则,后患无穷。

  老神仙说皇帝的病其实是精血过于充盈才会得的病,云初以为这是高血压,糖尿病的集合,虽然都是很糟糕的病,却不会马上就死,只要不出意外的话,还能活很长很长时间呢。

  事实上,老神仙就算不说这话,云初也知道李治缠绵病榻快二十年才走的。

  他比太宗皇帝还多活了五六年呢。

  云初觉得自己等得起,一个男人嘛,四五十岁的时候才是真正精华的时间段。

  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李弘。

  这孩子在历史上——早夭,仅仅活了二十三岁。

  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改变了这个孩子的人生,如果,历史真的不可逆转的话,云初就准备混吃等死了。

  长安城因为周兴的缘故,死了很多有钱人,这些人死掉了,其余的有钱人一个个活得小心翼翼地,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长安的市场进一步的萧条了。

  小民小户消费一点针头线脑,糖葫芦一类的东西,对长安的经济基本上没有太大的贡献。

  云初需要的是豪宅,华服,香车,通宵达旦的饮宴,歌舞……是贵人腰上的玉带,是美人眉心的花钿,是一掷千金的豪阔,更是被酒色翻污的罗裙。

  一曲《将进酒》虽然让平康坊热闹了一阵子,却没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主要是周兴的屠刀跟士子们的疯狂打乱了它原本的进程。

  云初走在车马稀疏的灞河河堤上,感慨的不成。

  往年杨柳依依的时候,这里会有很多的妇人穿着春衫,将自己打扮的跟瑶池落下的仙子一般将灞河河堤当成一个展现自己美貌的舞台。

  那个时候,河堤上到处都是目光如狼的士子,或者浪荡子,有些人甚至会摘一些杏花过来,分发给自己觉得最美的少女。

  更有疏狂的豪客,一掷千金,只为目睹一位戴着幕篱的小女子的芳容。

  今年,云初走在灞河的河堤上,他这个男子却成了中心,被人问的最多的是——官人寂寞,可否听小女子唱曲?

  瞅着衣着鲜艳,却面带菜色的歌姬,云初来者不拒,听了几十遍各种曲调的《将进酒》,将满满一袋子铜钱撒出去之后,瞅着歌姬叼着铜钱向他致谢的谄媚模样,意兴更加的阑珊了。

  “老子的长安不该是这个死样子!”

  枣红马在乡间小道上轻快的小跑着,城外的田地里已经葱茏一片,万年县如今种植棉花的人家已经不多了,主要是棉花这东西实在是太招虫子了,加上官府不再补贴,再加上种菜的收益似乎比种棉花的收益还要高一些,即便是有种棉花的,也是自家需要罢了。

  看着田地里刚刚吐绿的菜苗,云初多少有些忧愁,今年,长安的餐饮业的前景也不会太好的,这些菜种出来卖给谁哟?

  池塘里有鱼,河沟里有鸭子跟鹅,鱼已经很大了,黑压压一群群的在水底游行,再不抓来吃,长安很可能会出现鲤鱼精。

  鸭子肥的像鹅,鹅肥的快赶上鸵鸟了,见到枣红马过来还扑上来叨一口。

  这么好的东西如今却变不成钱,看样子要农户自产自销了。

  原本蓬勃的市场经济,正在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回溯,云初有一种前十年白干了的感觉。

  枣红马不知不觉的将云初驮到了终南山。

  身材魁伟的钟馗正站在田地里锄草。

  这明显是闲的蛋疼的事情,麦子才长出来两寸长,那里的野草让他锄呢?

  “怎么有空来我这里闲逛?”

  钟馗赤着脚从麦田里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打招呼。

  云初抬头看了钟馗一眼,发现这个家伙似乎变得更丑了。

  “过来看你们神仙眷侣。”

  云初随口应答。

  “朝云去山上采蕨菜去了,中午留下,正好吃个新鲜。”

  云初摇头道:“你应该在长安最豪阔的千尺楼请我吃一顿浑羊才好。”

  钟馗诧异的道:“我记得你不爱吃那个。”

  云初叹口气道:“主要是贵啊。”

  钟馗道:“明白了,今年的春季货品展销会的结果不好是吗?”

  云初叹口气道:“只有往年成交额的六成,很多货物到了长安,竟然没有接手的,流水牌子上的大批货物的成交价几乎没有动弹过。”

  钟馗将锄头横放在田埂上,招呼云初一起坐在锄头把子上道:“你太着急了。”

  云初斜睨钟馗一眼道:“你知道个屁啊。”

  钟馗笑道:“屁我倒是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这人无利不起早,说吧,要我干啥?”

  云初摇头道:“没想来找你,是枣红马自己驮我过来的。”

  钟馗皱眉道:“很远,很难?”

  云初点点头道:“青海头!”

  “那里有啥?”

  “盐,数不尽的青盐。”

  “需要我去青海头晒盐?”

  “不用,那里的盐堆积如山,只要装口袋里运回来就成了。”

  “我记得长安用的盐是河东盐池的盐巴。”

  “没错,我只是想用盐巴,米粮,铁,绢帛,棉麻布构成流水牌子交易的基础盘,所以,需要大量的盐巴。”

  “就因为这些东西是人活着必不可少的物资的缘故?”

  “是的,这还是前两天受皇后的启发,才有的这个念头。”

  “你们都这样做了,一旦有变,百姓还有活路吗?”

  “我跟皇后想的不一样,我不想用这些东西控制谁,只想调配有无。”

  “你想过没有,你这样想没有错,万一以后的人不这样想怎么办呢?”

  “没活路了,那就造反好了,都他娘的活不下去了,还不造反等什么呢?”

  钟馗怔怔的看着云初道:“有你这种想法的官员不多。”

  云初点点头道:“所以,我是一个好官。”

  钟馗站起身,抓一把新长出来的碱草在手里搓一下,就当是洗手了,然后对云初道:“能给我多少人?”

  云初认真的道:“五千五百人。”

  钟馗诧异的道:“五百人是监工的话,那么,剩下的五千人就该是奴隶,你不是一向不喜欢用奴隶吗,怎么,改性子了?”

  云初道:“在我心里一直认为’唐人不得为奴’。”

  “换成异族人你就没有什么忌讳是吗?”

  云初点点头道:“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丧良心,不过,用倭人为奴,我心里面真的是一点愧疚的感觉都没有,甚至觉得拿他们当奴隶用,是在拯救他们。”

  钟馗指着云初的鼻子道:“你以后要是不下十八层地狱,实在是天理难容。”

  云初指指自己的光头道:“所以我一直在努力的念佛,希望可以减轻我的罪孽。”

  钟馗道:“让我去青海头,你在防备谁?”

  云初道:“徐敬业,这一次泰山封禅,英公的儿子,孙子都有封爵,徐敬业没有,他就离开了长安,听说去了河西一带,他可能变成真正的盗贼了。

  你要是不小心遇见他,就杀了他。”

  钟馗点点头,云初对他有恩,他一直希望报答,这是一个很好的报恩机会。

  跟着钟馗去了他家。

  钟馗的大女儿十一岁了,颇有些国色天香的意思,可惜,不是钟馗生的,是他老婆带来的。

  钟馗的二女儿九岁了,小丫头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一个有福气的,可惜也是他老婆带来的。

  钟馗的儿子长得……怎么说呢,很大方,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手长腿长的脖子后面还有一块青色的长着绒毛的胎记,嗯,总之,是一个很大方的孩子,一看就是钟馗亲生的。

  今年已经三岁了,拖着一条黑毛犬走过来,想要云初帮他把狗给杀了,炖着吃。

  “这狗是养来看家护院的,不能杀。”

  钟馗很喜欢这个儿子……

  温朝云挎着一个篮子跟一个丫鬟从山脚处走出来,露水打湿了们的裙摆,见云初站在她家门前,就远远的施礼。

  钟馗家就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山坡上满是星星点点的野花,左边还有一片竹林,竹林里隐约能看到花熊在找竹笋吃,右边就是奇峰突起的金仙观,一道小溪从山涧蜿蜒而至,再配上温朝云那张散发着香味的笑脸,就连云初这么挑剔的人都觉得住在这个地方真的不错。

  云初是饿着肚子进的钟馗家,走的时候也是饿着肚子走的。

  这是没办法的一件事,蒜拌蕨菜根本就吃不饱,虽然钟馗杀了一只鸡招待他,这只鸡从头到尾云初都没有吃到,主要是钟馗的儿子老是张大嘴巴站在他身边。

  跟钟馗挥手告别的时候,云初莫名的有些愧疚,钟馗明显的已经超然物外的不想再经历红尘了,却被自己硬生生的拖进了万丈红尘中。

  朋友,有时候就是祸害。

  在即将进城的时候,云初停下马蹄,朝东边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是啥时候起来的阴云,将东边笼罩的严严实实的。

  那些忙着进城的人还不知道,云初却是知道的,去倭国的捕奴团们运送的第一批倭奴回来了,总数,超过一万三千人,其中,属于倭云氏的倭奴,就有足足六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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