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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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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倾城听着这个感觉不出情感波动的声音,问道:“你要是想做说客,那就不必了,学校是我爷爷的毕生心血所在,我肯定会继承下去,再说,我并不喜欢或者说不习惯商场的尔虞我诈。”

  “倾城,除了请你加盟,我就不能来学校看看你,你别忘了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叫司徒轩的男人在电话里笑了起来,不过这人连笑起来也是中正平稳的,笑里既没有欢喜,也没有做作,很是奇怪。

  “那不浪费了你的时间?”叶倾城顿了顿问道:“你在哪里?我刚好没有课,如果你不是做说客,中午就在这里吃饭吧。”

  “时间可以用来赚钱,当然也可以用来浪费,不过和你在一起是一种享受,倾城,我就在学校的喷泉广场这里,我等你过来。”

  司徒轩的语气温和了起来,不过叶倾城依旧只感觉到了中正平稳。

  学校喷泉广场那里,停着一辆宝马7,一个看起来很阳光的男人含着一根烟,斜倚着宝马车在抽烟,他穿着范思哲休闲服,身材高挑,白衣黑裤,皮鞋亮的泛光,而他稍微有些长的头发也是油光可鉴,他的手里拿着最新款的豪华手机,他的手指修长,就像一个钢琴艺术家的手。

  古人以鲜衣怒马来形容一个得志的帅气男人,那么形容这个男人就可以用鲜衣宝马来形容了,他就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这些人里面包括学校初中部部的小萝莉们,也包括怀春的大学生少女,包括甚至还有带着黑框眼镜,穿着黑丝的火辣少妇老师,当然,这些人中也不乏男人,只是绝大部分男生和男人看到他之后心里多少会感到羞愧,因为这个年少多金的男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气度,是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这个男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吸引无数关注的目光。

  这个男人自然就是给叶倾城打电话的司徒轩,他是杭州著名儒商司徒浩的儿子。司徒浩曾经是叶倾城的爷爷叶重的学生,以前叶家和司徒家就在一个院子里,所以司徒轩和叶倾城是一起长大的,可谓青梅竹马。(.棉花糖)

  叶倾城和司徒轩从小就被人看做是一对金童玉女,而他们从幼儿园就一起读书,一直到。

  大学的时候,叶倾城考进了北京外语大学,而司徒轩则进了复旦大学。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两人的分别所在,叶倾城虽然生于江南秀美之地,却有点像一个北方女孩,相对来说,她更喜欢文化气息浓郁的北京,而司徒轩别看外表阳光,其实骨子里却是个地地道道的阴柔的南方人,他更喜欢全国经济中心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大学四年,叶倾城勤勤恳恳,全部扑在了学习上,虽然追她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但是她却把这些当做了过眼云烟,不去搭理和招惹。她这四年不仅学精通了外语,经史哲学等书也看的很系统,她的心很静,她不用担心将来的工作,因为她明白自己将来是要继承祖父的事业的,所以说,叶倾城大学四年,是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但又青春飞扬的四年,这四年她静心学来的知识,将会一辈子受用。

  司徒轩大学的成绩并不必叶倾城差,但是他只读了两年就休学了,去开了一家公司。他没有靠他父亲司徒浩的帮助,而是独自筹资,办了一家生产压力容器容器的属于机械制造行业的公司。

  在许多人看来,如今的机械制造行业,  没有巨大的投资很难有巨大的回报,而一些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制造业,并不能赚多少钱。但司徒轩偏偏就开了一家这样的公司,这家伙脑子灵活,生产所用的设备是从杭州一些改制的国企买过来的,并不需要多少钱,而他因为熟知中央投资政策的缘故,拿下了新疆‘煤改气’工程中的大部分合同,当然单凭他办的公司,自然无法供应那么多的政府需要的产品,于是他就将产品分包给同行业其他企业做,他自己从中抽取高额差价。才两年多的时间,他就赚到了一个多亿。

  在完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的富二代当中,司徒轩在杭州无疑是个标杆般的存在,或者说是个图腾式的人物。

  读大学的时候,司徒轩和叶倾城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他们的关系不像某些小别胜新婚的男女朋友,只是每个星期司徒轩按时给叶倾城打一个电话,他们虽然是一起长大的,但是只牵过手,连嘴也没有亲过,他们是大人眼里合适的一对,但是实际上更像一对兄妹,并没有越轨的行为。

  司徒轩的父亲司徒浩是儒商,又是叶重曾经的学生,所以在明日大学的投资上,他前前后后砸进去的钱至少是过亿了,当然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而是一种募捐,在叶倾城的时候,叶重就答应过司徒浩,说将来把叶倾城给他做儿媳妇。

  在当时来说,两家关系极好,叶倾城和司徒轩就如青梅竹马,自然是最合适不过。

  叶倾城深交的男生不多,甚至可以说除了司徒轩之外就再没有第二个,在叶倾城看来,她将来自然就如她爷爷所说的那样,嫁给司徒轩为妻,但是在她大学毕业之后,她的心有了一丝动摇。

  叶倾城才毕业的时候,司徒轩亲自跑到了她所在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只是身为企业董事长的他不是去恭喜叶倾城的毕业,而是去邀请叶倾城加入他的公司,作为业务代表,和他一起打拼。

  以前长时间不想见,并不会让叶倾城对司徒轩产生陌生感,但是这一次却是例外,因为叶倾城第一次觉得司徒轩并不了解她。她的人生理想就是将爷爷的教育事业继承甚至是发扬下去,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商场的尔虞我诈。

  叶倾城第一次开始考虑司徒轩到底合不合适她这个问题。

  当叶倾城来到喷泉广场,和司徒轩交谈了几句,并和司徒轩一起进了教师生活区几分钟之后,一个消息疯狂散布着:号称明日大学第一美女老师的叶倾城有了男朋友,她男朋友是个年少多金的超级帅哥。

  刚一下课,周易班上的同学也马上听到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

  “现实总是太残忍,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只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早。”某个暗恋叶倾城的男生终于忍不住了,仰天长叹。

  “她有男朋友了?”周易却不急,心道:“挖墙脚就是,要她还是个原装货,我就收了,要是只破鞋,我就一脚踢开。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吃完中饭后,周易难得地在学校的一个超市买了一包烟,然后他就爬到了教学楼的平顶上,一个人站在那里抽烟,当然他这样做不是为了装什么深沉和颓废,而是守株待兔,只为了看到今天学校风传的叶倾城的男朋友。

  如果是一个抽象的对手,自然不好对付,因为这个对手在你心里不是实在的,这样就变的不可捉摸,无从下手。但是只要见上一面,了解一下,哪怕对手强大得要让人仰视,那也有助于制定对敌方略。

  知己知彼,谋定而后动,不仅仅适合商场和战场,也适合情场,尤其是适合用来干掉情敌和泡妞。

  当周易抽完三根烟,就看到叶倾城和一个身高在一米八的左右的男子并肩从教师生活小区走了出来。

  虽然周易不是一个自卑的人,甚至可以说,他是个有点小自恋的人,但是当他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连他觉得这个男人的确很帅气,至少在外貌上是完全配得上叶倾城这个大美女的。

  周易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有钱,他身穿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罗特斯镶钻金边眼镜,手上戴着欧米茄的限量版手表,熟悉奢侈品的人都知道,他这副眼镜大概抵得上一辆奔驰轿车,而他手上这款表,最保守估计价格也在万之上。

  既然遇上了,那就要打个招呼,顺带亮亮剑,较量一番,探一下对手的底细和深浅,于是周易飞也似的下了教学楼顶,径直向叶倾城和那个男人走去。

  此时叶倾城和司徒轩已经到了喷泉广场的那辆宝马7面前,周易注意到他们两人虽然近距离地站在一起,但一直没有过身体上的任何亲密接触,哪怕是牵手。

  这是个很关键的细节,以周易的性格,要是叶倾城真的一只破鞋了,就算他把叶倾城搞到手,他也会将叶倾城搁置在那里不动,毕竟周易没有用别人用过的女人这个想法,他自己还是个处,若第一次就被一个失了身子的女人夺去了,那还真他娘的晦气。

  不过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叶倾城应该还是个女孩,而没有变成女人,因为用他无良老爸周富贵的那套相女人的法则来看,叶倾城走路的时候腿夹的很紧,应该还是个处。

  “原来他们的关系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估计叶倾城不可能真的看得上这个小白脸,这娘们也是个能折腾的主,她还没有尝到揪心的爱情是个啥味道,估计是不可能委身于人的。”

  懂得些心理学的周易瞧出了一些端倪,在心中冷笑了一声,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个男人还是第一次来学校,可瞧着叶倾城和他并没有一股亲热劲。

  走的近了一些,周易将司徒轩更加看了一个清清楚楚。这个男人的脸上总带着笑意,让他的脸棱角分明,看起来竟有几许阳刚之气,而他那双眼睛更是了不得,深邃而明亮,简直就是梁朝伟和金城武眼睛的合体!

  长相帅气,打扮得体,看起来温文尔雅,估计曾经迷倒过不少的女人,只是周易从这个男人的眼里看到了寻常人看不出来的骄傲。

  这是只骄傲的公孔雀。

  这是周易给司徒轩下的一个概括性质的评语,公孔雀开屏的时候是美丽的,却有个无比丑陋的,被漂亮羽毛遮盖住了的屁股。

  “叶老师。”

  周易带着笑意果断地走向了叶倾城。

  叶倾城看到周易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因为她感觉周易一向是个不安常理出牌的人,而他的心智要远比同龄人成熟,从上次在林隐酒吧周易出手救人的情况来看,他是个冷静的危险的家伙,远不是在自己面前变现出来的流氓纨绔模样。

  “周易,你找我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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