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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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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去证实从而得到一个结果并没有太大意义,但过程能使人快乐。

  男人长手一伸,玄关的灯灭了。

  他把她压在墙上,唇瓣相触,一点一点吮着她的下唇。两人呼吸交缠,薄矜初只管享受,绝不回应。

  她还没来得及卸妆,口红被他吃抹干净。迟到了十一年的吻,没有任何吻技,只有恨。

  灯再亮的时候,只剩他的背影。最后一丝门缝消失,薄矜初从酣然大梦中惊醒。

  黑夜最容易烧人心智,天一亮,一切归于原位。有些爱恨情仇,不是零星几次平静相处就能释怀的。

  五月初,街上陆续有人换上短袖,商场里开了冷空调。祁封的生意总算有了些眉目。他的餐厅和花店正在筹备中,店铺的合约签了五年,装修公司也已经到位。

  薄矜初打量着他的店铺,“你这有点拉低富二代的水准了。”

  “啧...瞧不起花店还是怎么的?”

  “小说里的富二代可都是开公司,开跑车的,怎么到你变成了开花店,骑共享单车的。”

  “得了,闭上您的樱桃小嘴。”

  为了庆祝他成功的迈出了第一步,薄矜初说要带他感受不一样的北城风光。

  “我想吃火锅。”

  正好薄矜初也想吃,“海底捞?”

  “可以!”

  两人一拍即合,祁封开车,薄矜初领路。

  晚高峰的北城堪比坦克大战,高架桥上水泄不通。中心市区的公交车开一圈要花上四五个小时。满地的辅警依然是一个字,堵。

  祁封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耐心,即便堵上几个小时,他也不会暴跳如雷,更不会拍着方向盘破口大骂。要是换成薄矜初开,要么怼上前面的车屁股以视不满,要么直接弃车一走了之,所以她从不在高峰期开车。

  六点半的海底捞人满为患,门口折千纸鹤的排到了电梯口。

  祁封取了个号,前面还有四十桌。祁封怕她等不住,问:“要不换别的?”

  薄矜初从他手里拿过号码往队伍中走。第一桌的两个小姑娘看到她过来,赶紧低下脑袋。

  笃笃——

  她轻叩桌面,两个小姑娘被迫抬头,其中一个脸爆红支支吾吾的说:“姐姐...我...那个...我不是...故意你看你男朋友的...”

  高中的时候祁封就因为阳光大男孩的形象被一众女生追捧,长大以后愈发清秀。

  小姑娘盯着他看也正常。

  薄矜初把自己的取号码往桌上一放,“我们只是朋友,你把号换给我,我把他微信推给你。”

  “真...真的?”

  薄矜初点头。

  女生的朋友比较警惕,“你们真的不是情侣?”

  “姐姐二十八了,你有见过我这个年纪的女人把自己的男朋友推给年轻小姑娘的吗?”

  引狼入室那是蠢货干的事。

  “那...那他也二十八吗?”

  “换号,给你微信自己问。”

  女生的朋友又说:“那我们怎么知道你给的是不是真的。”

  薄矜初收回桌上的号,脸红的女孩子急了。

  祁封正好开了盘小游戏,打得不亦乐乎,薄矜初喊了三遍他才听见。

  “怎么了?”

  祁封看看薄矜初,又看看两个小姑娘,刚想问她是不是以大欺小,薄矜初让他把微信打开。

  “啊?微信打开干嘛?”祁封一边疑虑,一边点开微信。

  薄矜初抢过他手机,找到二维码递到小姑娘面前,“赶紧扫。”

  小姑娘看着畏畏缩缩,一顿操作猛如虎,祁封还没反应过来,微信里就多了个叫‘糖糖不吃糖’的新好友。

  祁封全程被薄矜初牵着走,直到菜上齐,他还处于懵逼状态。

  “我被你卖了?”

  薄矜初烫了一片毛肚,“物尽其用而已。”

  祁封刚想说什么,被薄矜初一句话堵回去了,“你要是想赶上夜场活动,就得跟刚才那小姑娘换号。”

  论祁封和薄矜初的友谊是如何维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们两都喜欢泡吧。

  ——

  十点,西城郊,Rose。

  西城郊这家酒吧只做老客生意,不是普通人一时兴起想买醉随随便便就能窜进来的地方,不张扬却也绝不低调。

  新客全要老客带,薄矜初就是晏寔带进来的,不过她去了西边以后再也没来过。

  门侍换了好几批,今天上班的恰好是一位老员工,一眼就认出了薄矜初。

  “薄小姐,好久不见。”

  薄矜初冲他一笑,“带个朋友,麻烦安排一下。”

  “好的,薄小姐。先生里面请。”

  祁封从一进去就开始卧槽,“我断定这家酒吧的老板,非富即贵。”

  Rose的老板到底是谁,传闻有很多,但没一个确切的。

  “你看这楼梯扶手,烫金的啊!”

  “还有这个花盆,绝对是上好的玉,他也不怕被偷?”

  Rose怎么可能放一些鸡鸣狗盗之人进来。

  薄矜初瞟他一眼,“你好歹算半个富家公子,能不能擦擦你的口水?”

  “你都说了,半个而已。何况我爸那点钱也就呆在南城狂了,到了北城,还不是淹死在泱泱人潮中。”

  能这么蔑视自家老子的,祁封排第二,难有人敢抢第一。

  酒吧里乍一看和普通的没什么区别,一楼,DJ把氛围搞的火热,这里没有气氛组,全是真实嗨。台子上跳舞的男男女女尽情释放,墙上的射灯打在人脚边,男人的皮鞋蹭亮,女人的高跟闪眼,尖叫声,欢呼声,不绝如缕。

  小二层是卡座,上面与下面截然不同,幽暗的灯光下人和人低语呢喃,每个人都穿的高贵矜持。几乎看不见痛饮失态的人,一杯酒足矣。

  舞池里有人出来,回到二层落座,刚才的甩头狂魔瞬间变回高傲自持的姿态。来这个酒吧的人懂得释放,纵情,皆张弛有度。

  祁封喜欢湮于热闹,成为活跃因子。薄矜初喜欢热闹中寻觅一丝寂静,她享受独处的安宁,却需要排解孤独。

  祁封在舞池里扭动,薄矜初顺手拍了几张他群魔乱舞的照片。

  二楼今天来了位公子哥,专门搅局的那种,听说Rose的二楼素以清净著名——灌醉,捡尸是不存在的。他偏爱打破传统。

  从他上来起,目光就开始游走于各桌间,落座的同时也锁定了目标。

  很巧,目标圈定为薄矜初。

  公子哥端着酒杯朝她走来,薄矜初猝然起身,往反方向走。

  公子哥见状,吹了声听起来很得意的口哨,吸引了一众目光。

  薄矜初没回头,往右迈了一步,坐进别人的卡座里。

  公子哥三五步来到桌前,一双眼钉子似的镶在女人脸上,对其他人说:“都是兄弟,不介意一起玩吧?”

  他特意挨着她坐下,薄矜初目不斜视往里挪了挪。

  一群人饶有兴致,沈修看了眼最里面埋头看手机的某人,心里疑惑,什么时候Rose也兴这种土味玩法了。

  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在座的六位是本科时的舍友,六个人关系很好。毕业后戴眼镜的瘦高个去了英国,硕士毕业后娶了一个女博士,现定居在牛津。当年的篮球队队长回上海开了个篮球俱乐部,刚和谈了三年的女友订婚,年底举办婚礼。宿舍长硕士跨考了C大的量子力学,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

  剩下三个,除了沈修一直没离开过北城,梁远朝和傅钦兜兜转转也还是回了这里。

  他们六人好多年没聚齐过了,每次见面都会缺几个。这次正好六人都在北城,沈修赶紧招呼大家出来嗨。

  几个人聊得正欢,沙发上突然多了位美女。

  卡座深处的男人在黑暗中抬眸,被酒润过的嗓音分外迷人,“看来我们这桌挺招人喜欢的,既然都想玩,谁喝赢了谁留下来,怎么样?”

  听到声音,薄矜初猝然抬头,对上一双幽深宁静的眼。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梁远朝,更没想到自己一屁股坐下去的会是他的地盘。

  喝这个字正中公子哥下怀,他盯着薄矜初,问她意见。

  薄矜初对上那抹意味不明的笑,说:“可以。”

  周围人惊讶,梁远朝竟然会撺掇人喝酒?

  靠外侧的男人喊了酒保。

  “沈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什么?”

  男人看了眼薄矜初,又看向梁远朝,“哥,扎啤?”

  梁远朝把手上的酒杯放到桌上,启唇:“伏特加。”

  众人:“......”

  沈修让酒保上了十瓶伏特加,40度的。

  梁远朝淡道:“喝吧,先一人一瓶。”

  公子哥常年混迹各大夜店,区区几瓶伏特加还真难不倒他。

  开了两瓶,一瓶递给薄矜初,一瓶自己留着。

  就连递酒,他都想揩油。薄矜初刚握住瓶身,公子哥的手便盖上来,“要是不能喝了,可以随时喊停。”

  薄矜初抽出手,一言不发,对着瓶口直灌。

  40度的酒称不上特别烈,但这伏特加纯喝,不兑任何东西,入口像‘火熨’一般,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

  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公子哥明显好酒量,也有技巧,不像薄矜初这样猛灌。

  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一共六个人,都是大学时候私交甚好的几位。

  这女的实在太过平静了,愣是害沈修起了一手鸡皮疙瘩,“那个...”

  梁远朝:“下一瓶。”

  沈修:“哥......”

  傅钦:“算了吧。”

  梁远朝:“不喝就滚。”

  众人:“......”

  薄矜初二话不说又开了一瓶,喝到一半,她砸了酒瓶,哐当一声。

  除了梁远朝,全都被吓的后仰。

  晶莹澄澈的酒液溅了男人们一脸。鞋子旁,桌面上,全是碎玻璃渣。

  她拎起包走了。

  公子哥想追上去,梁远朝一个眼神,沈修把他扣住,“赢的人,留下来玩,一开始就说好的。”

  梁远朝跟出去,卡座里的其他几位男士面面相觑。

  处理掉那位公子哥,沈修一脸坏笑,“咳咳...大瓜,买吗?”

  “先验货。”

  “那女的,我见过。”

  “嘁———”

  “在咱梁总的钱包里!”沈修看着傅钦,“是不是?”

  大学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梁远朝高中有个小初恋,毕业的时候掰了,那根刺一直扎在心里死都拔不掉。

  傅钦是唯一可能知道这个故事的人,可惜不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他就一句话:不同校,不清楚。

  这回他却说:“是。”

  “我就说!我就说你知道!”

  “草,傅钦,这就不够哥们了。”

  沈修:“瓜分享完了,快打钱!”

  众人:“滚!”

  *

  薄矜初面不改色心不跳出了Rose的大门,她给祁封发了条信息。

  【我困了先回去,你自己看着办。】

  马路比酒吧亮堂,她漫无目的的走着,脚步挺稳。

  醉了吗?醉了吧。

  心醉了,连痛都感受不到了。

  梁远朝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路灯下,手机停在晏寔的号码上。

  她没注意到他来了。

  男人夺过手机,狠狠的砸在地上,屏幕碎的像张蜘蛛网,他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压在柱子上,火气从眼眶中溢出来。

  梁远朝晚上喝了不少酒,情绪失控,“薄矜初,在你眼里我梁远朝算什么?从前不如祁封,现在不如晏寔。在你面前我连条狗都不如。”

  梁远朝沉声一吼,“你真他妈让我恶心。“

  薄矜初对着他的脖子咬下去,往死里咬,一嘴的血腥味都不肯松口。

  梁远朝也咬她,活脱脱就是两个疯子。

  她在他开的的玫瑰园门前哭了。

  那朵色泽黯淡的玫瑰花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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