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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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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盛从小性格冷漠又孤僻,但智商很高,脑子转得快,放在人群里是独树一帜的那种。在学校又很受老师喜欢,也经常被其他家长拿来跟自己小孩横向比较。

  久而久之,大家都不愿意跟他做朋友,开始隐形排挤他,班盛在学校没有一个朋友。虽然强者总是游离在人群外,加上李屹然乌酸他们又跟他不在一个学校,班盛心里多少有些孤独。

  好在班盛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他的父母感情和睦,两人是从大学起相知相爱的恋人,毕业后一起创业,班父在女方家庭的帮助下很快拿到了创业的第一桶金,后来事业越做越强,两人之间也没有出现像电视剧上演的那样出轨,负心的戏码。

  父亲每天早上起来出门前都要在母亲额头里留在一个吻再去上班,回家再晚,都会记得带一份母亲爱吃的糖炒栗子回家。

  唯一的波折,是妈妈生班盛的时候难产大出血,几经周折才把他生下来,但因此夫妻也更疼爱班盛,宋知丽更是视这个小孩为生命的全部。

  一次在学校,班盛从奥数特长班出来,回班上去上课的时候,发现班上一个人都没有,后来其他班的老师告知他们全班在老师的带领下集体去参加星空露营了。

  竟没一个人通知班盛。

  班盛背着书包,一路踢着石子回家。南江的夏天漫长又闷热,柔软的云朵翻滚在天上,像形状不一的奶油蛋糕。

  走在人行道上,班盛碰见一排算命的边摇着蒲扇边招呼——二十元一次,冷淡地看了一眼,收回视线。

  在棕榈树影尽头,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坐在地上,人很瘦,皮肤很黄,戴着一副眼镜,文弱模样,穿着打扮还算干净,他前面放了一块白色的牌子,上面用马克笔写道——陪玩数独,十元一次。

  中年男人的比别人的便宜,却无人问津。

  班盛看了一眼天光,还很早,脚步停了下来,跟中年男人玩起了数独。男人也是个寡言的性格,只负责陪玩。

  开场班盛连输了三局,后面他只赢了一局。虽然受挫,班盛却隐隐兴奋,有一种跟高手过招的感觉。

  玩到最后,一共玩了八次,班盛从兜里拿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过去。男人接过来,从裤兜里拽出一把破烂的零钱,硬币弹落在地上,有的还泛着腥味,正低头给他找钱。

  中年男人佝偻着腰,班盛注意到他身上穿着的蓝色衬衫后脖颈衣领那中间磨损出一道黑线,穿着的灰色西裤浆洗得发白,恻隐心起,开口:

  “不用找了。”

  “你周五还在吗?”班盛又继续问。

  中年男人收起白色的纸板,回他:“你来找我就在。”

  班盛很喜欢这句话,好像对方对他产生了一种信任感,他淡声应了句“好”就回家了。

  在学校的日子很孤独,但班盛一点也不担心,他经常放完学会来到棕榈道跟这个中年男人一起玩数独,次数久了,玩多了两人慢慢地变成了朋友。

  班盛见他瘦得厉害,经常没饭吃,每次去找他的时候都会带面包,或者分带来的便当给他。

  两人成为朋友后,他们汇合的地点不再是棕榈道。中年男人带班盛去了他家。

  中年男人的家在城中村尽头深处隐蔽的一处低矮的蓝色破厂房,他没有多少收入来源,也没什么朋友邻居。

  他家很小,35平左右,客厅和房间连在一起,一进去闷热得不行,绿色的生锈风扇发出嘎拉作响的声音,墙壁上的白皮脱落,潮湿又闷热。

  他家只有一扇窗户,外面就是池塘和大一片芭蕉树,窗户边上挂了一串漂亮的紫色风铃,有风吹过来发出清脆的声响。

  “好漂亮的风铃。”班盛说。

  中年男人笑了一声,极其隐晦地说道:“那是我交到新朋友的讯号。”

  那个时候班盛才十岁,并不懂这句话的含义。而后越长大越回想起这句话,他每次都会毛骨悚然。

  班盛在南江待了这么久,见惯了高楼大厦和cbd里的写字楼,第一次知道南江还有这样的地方。

  好在中年男人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水槽上没有浸任何没洗的碗筷,他的被子叠得整齐,房间里有很多关于物理,数学方面的书。

  两人熟了之后不只是玩数独,还一起玩象棋。中年男人教他很多知识,虽然对于班盛这个年纪来说,深奥又难懂,但他乐于挑战。

  每次下完象棋后,两人会聊天,中年男人教班盛遇到事情要喜怒不形于色,他点了一根烟,想起什么继续说道,眼露凶光:

  “要是遇上不公正的事呢,你就得十倍偿还。”

  班盛似懂非懂地点头,最后离开。

  班盛生日那天,中午吃完饭,他拎着蛋糕准备出门,班盛妈妈喊住他:“你去哪里?”

  “今天是我生日,我想分享蛋糕给我一个朋友。”班盛认真说道。

  宋知丽一听就反对,直皱眉:“阿盛,他不是流浪汉吗?你怎么老跟流浪汉混在一起,今天别去了。”

  宋知丽这样说班盛的朋友,他有些生气地说道:“他不是流浪汉,他是我朋友,而且我觉得他挺可怜的,没有家人和朋友,所以才在今天分块蛋糕给他。”

  班盛是这样,从小就外冷内热,内心非常善良,对人和小动物时常有恻隐之心,这对夫妇也经常教班盛要坦诚,对人要心怀善意。

  宋知丽被反驳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说了句:“那傍晚早点回来,妈妈接你,今天爸爸说好了忙完带我们去看电影给过你生日。”

  “好。”

  班盛拎着蛋糕来到中年男人家的时候,对方惊讶了一瞬,还是接待了他。瘦男人给他煮了一杯奶茶,笑着祝他生日快乐。

  黄昏倾降,天空呈现出一种瑰丽又诡戾的色调,不知道为什么,宋知丽见自家儿子迟迟未归,直觉不对劲,总是莫名的担心,于是她拿了车钥匙出门。

  来到蓝色的油漆脱落的铁门前,宋知丽敲了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瘦男人推了一下眼镜看着她没有说话。

  宋知丽勉强牵了一下唇角,说:“你好,我来接我儿子回家。”

  中年瘦男人请他进来,宋知丽一袭白色的鱼尾裙,长发披肩,拎着手袋走了进去,四下打量这个男人的房间,有风吹过来,窗户边上的紫色风铃叮铃作响。

  中年男人坐在一张小矮桌前,及其认真地泡了一杯茶给她,态度很好:“您喝茶。”

  宋知丽没有接,四处走动,冷声问道:“我儿子呢?对了,也请你以后离他远点,不然我就——”

  “就怎样?”一道阴森的声音响起。

  一杯滚烫的茶擦着她的耳朵直直地泼向墙壁。

  宋知丽心一惊,背对着中年男人脚步一顿,不动声色地把手摸进手提袋里想拿手机报警。

  一根白色的数据线出现在眼前,瞳孔剧烈地收缩了一下,不等她做出反应,中年男人迅速地绞住她的脖子,收紧,再收紧,脖颈出现一条血痕,宋知丽用力地挣扎,呼吸微弱,把包扔在一边发出砰砰的声响,双脚不停地抵着地面,双臂无意识地摆动,却始终够不到身后的男人。

  无济于事,中年男人附在她耳边,阴狠地说:“我最讨厌你们这些有钱人的做派!”

  说完这句话后,不停挣扎晃动的手跟脚停止摆动。有风吹过来,窗户里的紫色铃铛发出叮铃作响的声音。

  班盛被人从密封的衣柜里抱出来的时候,意识涣散,被人不停地叫醒,费力睁开眼,视线一片模糊,好像他在厂房里,然后他就看到了窗户那串挂着的紫色风铃,随风摆动。

  带着血的紫色风铃。

  瞳孔剧烈放大,整个人不停发抖,然后昏厥了过去。

  班盛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无数人凑过来关心他的情况,有警察,医生,护士,还有亲戚。

  班盛看了一圈,就是没有他爸妈。莫名的心慌,然后是警察问话,护士在一旁协助问话。

  他有些听不太清但又被迫听见了。班盛只知道自己在那个闷热的厂房里喝了一杯奶茶后便失去了记忆,警察告诉他,他喝得那杯奶茶含有大量的安眠药,被人及时发现送来医院洗胃了,捡回来一条命。

  “那我爸妈呢?”班盛下意识地问。

  警察犹豫了一下,跟医生对视了两眼没有说话,是旁边一个亲戚开了口:“你妈死了,她去找你但被那个变态杀死了。”

  警察调查告知班盛那位中年男子是个变态,同僚举报陷害他学术作假后被高校开除,后来那个男人东山再起,苦心创立的公司又再次遭人陷害吞并,人生再一次陷入黑暗。他背下巨额欠款,因为躲够了东躲西藏的日子,妻子携女儿跳楼身亡,最终他存了报复社会的反人格心理,班盛是他第一个目标。

  班盛整个人都是蒙的,然后全身止不住地抖,开始说话:“你们骗人,今天是我生日,我妈说要带我看电影,看完电影她还要带我去我想吃很久的那家比萨店,我要去找她……”

  今天是他生日啊。

  说完班盛就要拔针管结果被一帮人按住,然后他再次昏了过去。

  自那以后,班盛患上了心理阴影,他那个时候年纪小,不知道这是生病了。

  人人都说班盛这个孩子可怜,表达同情的时候又在耳边碎嘴一句:“他妈可惨了,去找儿子,结果活活被人用数据线勒死,这还不够,听说那个变态还补了两刀呢。”

  “是你害死了你妈。”

  班盛从此再也不敢过生日,他总觉得自己降临在世上是一个诅咒,他失去了最爱自己的妈妈,这个家也从此四分五裂。

  让班盛心理反复受到折磨的是班盛父亲,因为班父过度思念亡妻,他受到了长达十多年的冷暴力和怨恨。

  班父虽然没有说过什么,但他一举一动都好像视班盛为杀人凶手。作为一个父亲,班父从来没有给他过过生日,也没有去学校开过家长会,不关心他任何事,连班盛长多高,穿多少码的鞋子都不知道。

  他一个人长大的。

  因为身上背负着罪恶的虚无的十字架,班盛从来没有睡过一个整觉,经常失眠,情绪抑郁,他长期服用安定,一闭眼就想到妈妈被活活勒死的场景。

  班盛在脚踝里纹了黑百合,那是他妈妈最喜欢的花。

  班盛不敢在人前表达自己的善意。他不知道,善良是对的还是错的,好像错的,因为他把自己妈妈害死了。

  到后来,班盛发现伪装恶意可以能保护自己。所以在学校,他永远拽酷着一张脸,不插手任何人的事,眼神里藏着厌世,别人是死是活都不关他事。

  而梁嘉树,不用乌酸说,林微夏也猜到了。

  “为什么——为什么——”林微夏不由得蹲下身,手里还举着手机,不停地往下掉眼泪,混进沙子里,她感觉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疼。

  好像她冲电话里喊,就能得到世界的某种回答一样,然后回答她的是一片沉默。

  答案在哪呢。

  班盛的状况不太好,医生决定启动mect治疗和电针,来干预他脑子里消极的观念和悲观想法。

  林微夏知道这个治疗,通过麻醉针,松肌剂以及电极片,用适量的短脉冲电流刺大脑,从而让病人意识丧失,以此控制抑郁自杀的想法。

  班盛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林微夏站在门外感到浑身发冷,她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班盛被推出来的时候,脸色苍白,他躺在那里,睫毛幽黑,像一尊没有生气漂亮的雕像。

  林微夏感觉自己的心都揪在了一起。

  班盛做完治疗后,精神好了很多,只是他的记忆力下降了很多,最近的小事经常忘记,以前的事却记得更清楚了。

  一次午休,班盛推开落地窗坐在那里晒太阳,林微夏坐在旁边正在削一只苹果,班盛抬起手指揉搓了一下眼皮,人靠在椅背上,神色倦淡,缓缓开口:

  “我最近总梦到梁嘉树。”

  刀刃剜着绿色的果皮,动作一顿,班盛见她的反应抬了抬眉骨:“是不是好奇我怎么会提他?”

  林微夏把苹果和刀放在一边,抬眼撞上他的眼睛,一开口发现嗓子都是哑的:“阿盛,我都知道了。”

  知道了这么多年他经历了什么,这些年又是如何挨过来的。

  梁嘉树在学校一直受到无休止欺凌,班盛作为他的同桌,对他的态度从来都是表面的放任和冷漠的旁观者,但只是表面这样,因为骨子里善良和不忍,他暗地里还是私下帮过梁嘉树几次。

  那天在游泳池,班盛把梁嘉树从泳池里救出来后,梁嘉树身上全是血痕和淤青,他下意识地用身上的衣服遮住伤口,因为疼痛动作极其缓慢地擦着脸上的污泥和血水。

  一切都弄好之后,梁嘉树小心地啜泣了一下,然后擦干净眼泪,纯真的眼睛透着真诚,因为牙齿被打掉一颗,他虚弱地扶着墙,结结巴巴地说:“班……盛,谢谢你。”

  那天班盛刚被班父教训过,整个状态不太好,他几乎是有些厌倦地说:

  “不要再让我看见你。”

  结果一语成谶,梁嘉树出了意外。

  他只是一次没有伸手,却失去了梁嘉树。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幸运的人。

  所以当初他故意把自己打成恶人,因为愧疚,自责。

  班盛剧烈地咳嗽了一声以至于胸腔发出剧烈的颤动,眼眶发红,说话的气息不稳:“要是……我当初没有对他说那句话,如果在事后负责把他安全送回家。”

  结局是不是不一样。

  班盛的家庭很复杂,后来班父重新找了个女人,班盛读高中的时候经常变着法地气那个阿姨,他这么做,只是不想让他爸结婚。

  班盛总觉得,如果他爸结婚了,这个世界好像就剩他一个人了。

  高考那段时间,欺凌风波发生后,班父借此机会送他出国,给出的原因很直接:“你阿姨怀孕了。”

  男生黑色的身影一震,空气沉默,他不知道该如何做出回应,露出一个玩世不恭的笑:“恭喜。”

  他彻底没有家了。

  至此,班盛被流放到国外近三年,这些年他饱受情绪的折磨,活在因为他两条人命接连死去的自责情绪中愧疚至今。

  也没有人爱他。

  他是万千宇宙中的一粒无人在意的灰尘;是被风卷进铁轨里的一块碎片,然后灰飞烟灭;他是放在冰箱里被人遗忘,发皱然后慢慢腐烂被人遗忘的青苹果,是黏在地毯上被人想迫切扔进垃圾桶里的口香糖。

  无时无刻不想死。

  家里也没有人给他过电话,圣诞节那天,班盛打过去,才知道他父亲换了电话号码。可能班盛这个人在他们眼中,已经死了。

  为什么,林微夏不停地在想。

  明明她的少年风光霁月,前途一片大好,却承受了那么多。

  如果可以,她情愿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打完球回到家可以和家里人一起吃饭,生日时会有人送祝福,为发现一颗星星而开啤酒庆祝。

  而不是,跌入黑暗的隧道。

  一个人走。

  林微夏蹲下身,把脸埋在他腰边,她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干净的味道,柔软得让人想哭,泪水湿了他的衣衫,不停地哭,发出挣扎的呜咽声:“对不起,阿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如果当初她没有揭发郑照行,没有把视频发到网上,是不是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班盛把手放在她乌黑的长发上,声音嘶哑:“傻瓜,有你什么事啊。”

  没有这件事,他还有其他借口送他出国。

  “你没有做错,那些都是意外。”林微夏迅速擦掉眼角的泪,仰头看着他,“老天爷有时候也会忘记善良的人,比如你。”

  “林微夏,没有人爱我了。”班盛轻声说。

  “全世界我最喜欢的人是班盛。”林微夏抽了一下鼻子,一滴眼泪滴在班盛满是针管的手臂上。

  班盛是在林微夏沮丧时带她去海边,说能接住她的一切的少年,是陪她一起来南江看雪的人,冬天天冷的时候,他会用手暖她的手和发冷的脚,是分开以后不顾一切改了专业却一声不吭,默默守护她的人。

  班盛侧过头,伸手擦她脸颊上的泪,两人额头贴着额头,看着对方,四眼红红,然后接起吻,唇舌搅在一起,林微夏尝到了咸湿的泪,涩苦的,绝望的味道。

  林微夏以为电疗之后班盛的状况会好一些,可他的精神很差,会出现手抖和心慌的症状,要么因为药物原因睡上一整天,或者开始玩失踪。

  班盛拒绝了mect治疗和电针,他会趁医生和护士不注意的时候,偷跑出去,经过便利店的时候会买上一包烟,两罐冰啤酒。然后一个人独自开车到某一个地方。

  每一次,林微夏都不厌其烦地找人借车,独自开车出去把人找回来。最严重的一次,班盛把车停在了悬崖边。

  只要往望前开一点,万丈深渊,底下连云雾都看不清。林微夏光是靠近,踩在地上都双腿发软,她不明白班盛为什么能待在那里三个小时,他的背影看起来孤寂又寥落。

  可林微夏更是害怕得不行,脸色比班盛的还惨白,她怕班盛会做什么傻事。

  她走到班盛的车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车内安静,她的手放在他手上,一双剔透分明的眼睛看着他:“阿盛,我很怕,你带我回去好不好?”

  班盛抽烟的动作一僵,骨节清晰的手抖了一下。

  班盛坐在主驾驶上独自抽着烟,他的神情困倦,皮肤是病态的白,烟丝快要烧到湿淋的手,白色的烟雾缭绕在他修长的脖颈。

  像一颗消失的星。

  车里放在一首很吊诡又朋克的摇滚歌,滴答滴答轻快的调子响起,一道要死不活的男声响起:

  “这个世界我都看过了,不是很好看,就是很一般。”

  “啪”的一声,林微夏倾身把音乐关了,万籁寂静,此时正是早上五点多,只有云雀和风的声音。

  “那你能不能看一看我!”林微夏俯身掰过他的脸,语气倔强,声音带着哭腔。

  班盛被迫转过头看着林微夏,四目相对,一张简约而清丽的脸,她背后的太阳从漆黑的海面跃起,钻破云层,冲了出来,群青的暗色消失,那一刻,金光万丈,阳光洒落在每一寸土地上。

  黑夜消失,仁慈的,柔软的,滚烫的阳光落在他身上,将他整个人包裹住。

  温暖得让人想落泪。

  他在林微夏眼里看见了白天。

  这世界万物如新。

  “好。”班盛把烟丢掉,凑前,两人额头相贴,他的眼眶发红,声音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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