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应该追上去。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怪,从来都说不清楚,好或者坏,只有当事人才能给出答案,旁的人不管说什么,不管站在什么样的角度,都只是片面之词,都只是单纯的一己之见。
当然,当事人也不见到就都是对的,大多数的时候,当事人也会错,而且错的离谱,所有,旁观者清。所以,旁观者的一己之见,有时候甚至比当事人的千般思索更加有用,所以,当事人应该资讯旁观者的意见,但不能听从旁观者的指挥。因为旁观者只是根据一己之见,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利弊在思考,而旁观者的利弊,不见得就是当事人的利弊,或者说,旁观者的利弊跟当事人的利弊在一定程度上是背道而驰的。
只是,旁观者不知道自己是一己之见,当局者不知道自己需要别人的意见,至少的话,事情发生的时候她是不知道的。
孟庄快步的跟了上去。
好在彩衣人走得很慢,而这条路很长。转过路口就看见了他,在他走过的路上,隔不了多远就能看见小指大的一滩血渍。
他的手一直在流血,他会不会失血过多了呢?
孟庄想着这些,大步流星的寻着血迹追上去。
孟庄追上他:“你饿了吗?”他本没想要问这个的,但是追上他的时候,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大概是在孟庄的心里,觉得他一定饿了吧。一个人在失魂落魄的时候,在极度的悲伤中是感觉不到饿的,但是如果有人提醒他的话,或许他就会有这样的一个意识。
孟庄学过心理学,他知道要怎么跟这个人交流。
彩衣人挑眉瞟了他一眼,眼神中有点嫌弃她多管闲事的意思。依旧弹着琵琶,一步一拖的往前走。
孟庄愣了一下,他没想到对方会是这样的反应,这实在是不合常理,因为一般来说,在这样的地方被人叫住,一般人都应该回应两句才是的,至少的话,应该要觉得人情的温暖。
可是这个彩衣人完全没有,他好像很不愿意被人靠近,好像被人关心都是一种罪恶,好像他是为了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个世上才变成这样的。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孟庄想起来了,是自己要封闭自己的感觉,曾经他就是这么做的,现在他也任然这么做。
“他并不伤心,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折磨一下自己,忘记一些轻易不能忘掉的事情。”孟庄明白了这一点,但他并没有放弃:
“我是说我猜你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什么东西了,需要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前面的路还很远,吃饱了才能继续往前。”
彩衣人不作回应,孟庄还是不肯放弃,跟在他身后朝他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招待你。”
孟庄知道,一个人封闭自己的人是轻易不会跟人接触的,但他也确实是需要被关怀的,所以,孟庄决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或许拼尽全力也不会有用,但那样的话,至少可以对自己说一句:“我已经做了能够做的所有事情。”
孟庄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他他自己就曾如此选择,他知道如果有人坚持要拯救他,他或许就会被拯救。
彩衣人似乎已铁了心不再理他,孟庄倒是也不大在意,依旧跟上去:“苍苍世界,何必如此。”
彩衣人终于停了下来,艰难的转过身来正对着孟庄,答了声:“苍苍世界,何必如此。”声音虽然孱弱,但字正腔圆掷地有声。
孟庄愣了一下,谄笑说:“搞清楚,你是男人,而且一无所有,我能图你什么?手里的破琵琶还是手里的破衣服?”
“你不觉得我很美吗?”
孟庄怯了一下,忽地笑了起来,告诉彩衣人:“嗯,你很美,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爱上你的,唯独一个人绝对不会,那就是我。”
彩衣人没有跟他继续说,又朝前走了。仿佛前面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等他去做,一刻钟也不愿意晚到。
孟庄跑回教堂,在厨房里拿了一些吃的,然后又追了上去。
他一个来回花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但彩衣人却只走了几百米远。
孟庄把食物给他:“收下吧,不是我给你的,是上帝给你的。”
“你想做上帝的使者?”
“不,我是无神论者。”
“我刚刚看见你从教堂里出来,你是来祈祷的。”
“观察力很强,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刚刚我不止向上帝祈祷,还跟神父做祷告,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我在大街上也会盯着别的姑娘看,可她们实际上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在办公室的时候我会替公司收一些钱,但这些钱也不属于我。连切实拿到手里的东西都不一定是自己的,何况是遥不可及的神。,至少的话我不认为神能够给我什么,帮助我什么。”
彩衣人似乎有些惊讶,他望着孟庄:“你是个很聪明的人,说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也不为过。”
对于别人的夸赞,孟庄一向是厚着脸皮手下的,今天当然也不列外,孟庄说:“你的谬赞我就收下了,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我不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但是我承认自己是个极聪明的人’。”
彩衣人终于吃了一口孟庄从上帝那里‘求来’的食物,他在嘴里嚼了好一会才咽下去。然后连忙喝了口水。
虽然是面包,但并不干,他被噎到,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真的饿了很久了,食道已经开始闭合,所以,即便是细嚼慢咽,他还是被噎到了。
孟庄问他:“你要去哪里?山的深处吗?”
彩衣人说:“本来没想要去,然后想要去了,现在又不想去了。”
孟庄看着他,意思是询问。彩衣人告诉孟庄:“因为遇到了一个很讨厌的人,所以我想去山里清净一些时间,可是后来发现这个人不仅不讨厌,反而是个极聪明的人,所以就觉得不去了。”
孟庄笑了,他知道的彩衣人口中的人是自己,可是,孟庄丝毫没有觉得尴尬,也没有要改过的意思,反而是厚着脸皮说:“或许你会发现,这个人不止是讨厌而已。”
彩衣人笑了笑,他说:“一般来讲,说这句话的人都不会让人太讨厌的。因为他们深知自己让人讨厌。即便明知道会被人讨厌还要坚持这样做,其实已经不讨人厌了。至少的话,我并不讨厌这样的人。因为我知道,这样的人不仅聪明,而且做事情从来不是出自私心,也不是大公无私。他们,跟神一样,是真的会救人于水火。”
孟庄说:“对于此,我持反对意见。”孟庄苦笑,默了片刻说:“如果因为明知会被人讨厌就不是讨厌的人,那要讨人喜欢也太容易了。而且,神不会救人于水火,真正会救人于水火的,是最普通的人,因为普通,所以知道活着很重要。”
“或者很重要。就算生不如死,也必须要活着吗?”彩衣人这么问孟庄,孟庄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对生命的不屑一顾。孟庄知道,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来说,生或者死都已经无所谓,他之所以没有选择思路,还在人世间流浪,是因为他还有未完成的意愿,但是,他也绝不会因为这个意愿逃避死亡。
对于有过亲身经历的人来说,孟庄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
他决定要尽己所能,拯救这个可伶的孩子。对孟庄来说,他觉得自己可以拯救这个被上帝遗弃的孩子。
虽然孟庄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明明生不如死,却还要坚强的活着,明明活着才是最残忍的,却还要努力活下去?
虽然连自己也没有搞明白,但孟庄还是坚决的告诉彩衣人:“当然,因为死了,就不会有生不如死的事情。我们都只活这一辈子,谁知道死后的世界是痛苦还是快乐呢,如果死后的世界更加痛苦,不是亏了吗。”
彩衣人说:“也就是一半一半的机会咯,面对生不如死的困境,赌一把,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吧,因为赌赢了就是天堂,输了,无非就是继续在地狱遭受折磨。”
“那么这个世界呢?”孟庄问彩衣人:“这个世界又该怎么办,死固然容易,一死了知固然痛快,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并不会因为一条生命的离世而有所改变。”
“这个世界……似乎已经没什么事情了。”彩衣人说:“并不是所有人降生在这个世上都被赋予重任的,很多人降生在这个世上,只是为了衬托别人的好,然后死去。”
“嗯,是这样的,一点也没错。”孟庄说:“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有和很多人坚强的活了下来,因为活着,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算我们已经一无所有,就算我们已经生不如死,就算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我了,但是,我还是要活着,因为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活着,我才能看见自己的生不如死和别人的生不如死。”